防空演習北市2女高架橋下車拍照、1男徘徊馬路警告誡仍不配合 依法開罰
台北市今天(17日)舉行城鎮韌性演習,下午1時30分至2時民眾須依警察及民防值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及就近疏散避難,但中山區一名41歲王姓男子卻在路上徘徊,警方見狀上前告誡仍不配合避難,遭依違反民防法第25條辦理,可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另外,有網友發現有2女竟將賓士車停在市民大道高架橋上、下車拍照;北市警方表示,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後續依法開罰,依法最高可罰33.6萬元。
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今天下午1時30分至2時在宜蘭、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縣市舉辦。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下午1時36分執勤時,於轄內伊通街、建國北路二段6巷口發現有名男子在路上徘徊,未依演習規定進行避難。
警方見狀隨即上前告誡,但王男卻拒絕配合,警方隨即依違反民防法第25條辦理,未配合演習規定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晚間表示,下午1時許接獲檢舉,稱有民眾將車輛停在市民高架上並下車拍照,將通知汽車駕駛釐清案情。同時,事後將相關資料報請民防管制中心續辦,相關情節涉及民防法第21條和第25條。
另外,針對影片中駕駛在市民高架停車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罰。
大同警分局表示,將通知2名女子到案說明釐清案情,2人在演習期間下車拍照,依民防法每人最高罰鍰為15萬元;另交通違規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也可開罰6000元至3.6萬元罰鍰,2人最高將面臨33.6萬元的罰則。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