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無良! 宰梅花鹿砍頭割角屍骸亂丟 保七、墾管處要抓盜獵集團
【記者莊曜聰/屏東報導】屏東恆春半島梅花鹿族群成長快速,除了造成當地農民困擾外,竟也成了盜獵集團眼中肥羊,近日有人在滿州鄉偏僻山坡的黑色塑膠袋中找到小公鹿屍首,頸部中槍死狀悽慘,疑似是盜獵人誤射,發現還沒長角不值錢才「打包棄屍」,居民指這種「殺鹿取角」的狀況已不是一天兩天,保七第八大隊今年1月才破獲盜獵集團,沒想到那麼快又捲土重來。
梅花鹿族群成長快速,鹿群為覓食會啃食農作物,也有專家指出鹿群可能會壓縮苗木生長空間、影響森林更新,相關單位近年正尋求解決方法,有民眾表示或許跟外來種「綠鬣蜥」一樣,哪天可能要靠合法捕獵來控制數量,但也不該有盜獵者這種行為,這些人專挑帶角公鹿動手,把頭骨做成標本、鹿茸鹿角則割下變賣,但無頭屍骸棄置山野,跟獵人尊重大自然的精神無疑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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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居民表示,這已經是「不能說的秘密」,並非個案而是常態;對此,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追查盜獵集團,與屏東里港警分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共組專案小組,經長期追查埋伏跟監,在今年1月逮到陳男為首的4人盜獵集團,在社頂一帶以徒手捕捉或槍枝獵殺等方式獵捕活體梅花鹿,殺害後割取梅花鹿鹿茸,小鹿則賣給不知情的動物農場,藉此牟利,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動物保護法及國家公園法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檢偵辦。
沒想到歪風再起,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表示,近日滿州發生的梅花鹿案件,目前正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釐清案情,加強查緝行為人當中,未來將與墾管處加強夜間巡察。墾管處也強調,盜獵破壞生態平衡也挑戰法紀底線。根據《國家公園法》,國家公園內禁止獵捕野生動物,違者可處3000元罰鍰;若涉及《動物保護法》最高可罰200萬元。而盜獵者非法持有槍械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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