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酒駕慣犯撞死16歲少年 肇逃報案謊稱車被偷
雲林虎尾發生一起酒駕肇逃撞死人悲劇。一名43歲男子涉嫌酒後無照開車,撞上16歲騎自行車返家的少年,不但一路推行約200公尺,還棄車逃逸,少年送醫不治。警方兩小時後將人逮捕到案,男子甚至一度謊稱車輛遭竊,企圖誤導警方,全案依法送辦。
監視器拍下,一名男子神情慌張,快步穿越馬路匆忙逃離,因為他開車撞死人後,棄車落跑就怕遭警方查緝,雲林縣虎尾鎮昨(26)日晚間9點多,43歲陳姓男子,開車撞人後肇事逃逸,警消獲報趕抵現場,緊急將遭撞的16歲自行車少年送醫,但傷勢過重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還原車禍經過,當時43歲陳姓男子,行經外環道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撞上16歲騎自行車的少年,人車一路遭推行約200公尺,少年最後倒臥路旁奄奄一息,但肇事駕駛沒有停車救人,又繼續往前開約200公尺,將車棄置路旁徒步逃逸。
現場協助民眾說:「(16歲少年)就是平躺然後頭部流血,我就摸他的時候沒有脈搏就趕快打119。」
事故現場血跡斑斑,遭撞自行車嚴重扭曲變形,肇事黑色轎車,引擎蓋凹陷,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警方將肇事車輛拖回派出所採證調查,約兩小時後,成功在陳姓男子住處將人查緝到案,警方還查出,他不但無照駕駛還有酒駕前科,這回撞死人後,也測出酒精反應。
虎尾分局副分局長許智偉說:「陳男經檢測其呼吸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1毫克,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以及肇事逃逸等罪嫌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根據了解,16歲自行車少年當晚到住家附近找朋友,返家途中卻遇上死劫,而肇事陳姓男子,事發後還一度報警謊稱,自己應酬續攤期間車輛遭竊,企圖誤導警方辦案方向,但謊言很快被戳破,最終仍遭警方逮捕移送偵辦。
※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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