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表示關切
(德國之聲中文網)今年3月中國全國人大通過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希望在國內55個少數民族群體中建立“共同”的國家認同感。中國少數民族中的部分群體對北京的統治感到不滿,多年來經常舉行抗議活動,其中一些抗議演變成了暴力事件。
本周四(7月2日),歐盟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新法規可能會進一步限制少數民族在文化、語言和宗教方面的權利。
這項於周三生效的新法規還包含一項條款,規定身處中國境外的人員和團體,若破壞“民族團結與進步”或“煽動民族分裂”,將承擔法律責任。
“我們對該法規的域外適用表示關切。歐盟反對違反國際法、適用第三國國內法的域外管轄行為,”該發言人說道,“我們呼籲任何第三國都不要試圖在歐盟境內或其他地區實施跨國鎮壓。”
本周一,德國政府也通過發言人以同樣的理由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表達了“高度關注”。
中國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周三在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政府有權追究違反該法規的境外人員的責任。他說:“這一規定立足我國實際,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是一項正當、合法、必要且可行的法律措施。”
胡衛列還表示,一些媒體將該規定描述為所謂“域外管轄權”,對其進行“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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