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親屬土地「假買賣」真贈與 罰

經濟日報

更新於 06月09日02:11 • 發布於 06月08日17:20
經濟日報

親屬間贈與土地,不少人誤以為只要申報為「買賣」案件,就能適用土增稅10%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但桃園市稅務局提醒,親屬間土地移轉若實際屬於「贈與」,卻刻意以「買賣」名義申報,不僅無法適用優惠稅率,遭補稅加罰,還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等法律責任。

近來有民眾向稅局詢問,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或兄弟姊妹等二親等親屬間移轉土地,是否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10%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

桃園市稅務局解釋,若土地移轉確實屬「買賣」行為,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關規定,可適用10%優惠稅率。不過,如果實際上是「贈與」,即使雙方以買賣名義辦理,也不能適用優惠稅率,而必須依土地漲價總數額,按20%、30%、40%的累進稅率課徵土增稅。

稅務局說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有相關適用條件,包括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出售前一年內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須辦妥戶籍登記。

此外土地面積也有限制,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內為限,非都市土地則以700平方公尺內為限。另有一項常被忽略的規定是,自用住宅的評定現值若低於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原則上也不適用優惠稅率,但若房屋建築完成滿一年,則不受此限制。

稅務局提醒,親屬間辦理土地移轉時,無論採買賣或贈與方式,都應依實際交易事實訂約及申報,切勿為了節稅,將實際贈與案件虛報為買賣,以免後續遭稅捐機關查核,不僅可能被補稅、處罰,甚至衍生法律責任。

享受更高質量的財經內容 點我加入經濟日報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台積電7月法說成風向球!外資示警台股3大整理訊號「主動」選股價值浮現

anue鉅亨網
02

台南50億祖產找後代 曾姓地主留26筆地值8190萬

ETtoday新聞雲
03

台積電ADR狂飆助攻!台股明開盤可期 法人示警「1變數」

EBC 東森新聞
04

黃金疲弱恐進一步陷熊市? 高盛下修年底目標價

CTWANT
05

入主雅虎電商2年燒20億 統一羅智先︰先試水溫再加速游

自由電子報
06

大戶耗水費7月全額開徵 每度加徵3元 但「這一家」耗水費只有1元

經濟日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