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頻傳! 4個月已4725件 卓揆令檢討「提高刑責」
驚險車禍接連上演,前一天在彰化,有砂石車失控衝進鐵皮商場,今(24)日新北板橋,也有轎車一頭撞斷燈桿,兩起車禍的共同點,就是肇事駕駛都是「毒駕」!根據統計,光是今年前四個月,台灣查獲的毒駕案件,就超過前年的全年總數。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檢討法規,也朝「提高刑責」方向著手修法。而周邊國家,像是新加坡有對毒駕祭出鞭刑,日韓也都祭出重法,有何不同,帶您深入了解。
目擊民眾說:「這台車啊啊啊啊啊啊這台車是怎樣怎麼了。」砂石車搖搖晃晃突然擦撞外側一整排路樹,又跨越雙黃線逆向還往路旁外牆撞,最後整輛車失控直接衝進鐵皮商場,發出巨大撞擊聲也造成三人受傷。
這麼誇張因為昨(23)日上午彰化東谷路這車禍,肇事駕駛涉嫌毒駕上路,事隔一天來看到新北板橋,轎車狂飆一頭撞上分隔島燈桿直接歪掉,他同樣也是毒駕,光是今年1到4月,查獲的毒駕案件就已經高達4725件,比去年同期暴增2.7倍,數據甚至已經超越2024年全年總數。
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檢討更要著手修法,希望強化嚇阻效果,國外也有相關案例,像是在大家熟知有鞭刑刑罰的新加坡,就針對全國首個,因為依託咪酯毒駕被判刑的案例,判5年18個月加鞭刑10下。
和周邊國家像是日韓刑罰比一比,如果毒駕致人重傷,台灣最重關7年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日本最高有期徒刑15年,南韓也是最高關15年,或20-60多萬台幣的罰金,但若毒駕已經致人死亡,台灣可處有期徒刑最高10年,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日本最多關20年,南韓則有可能處以無期徒刑。
那如果不只毒駕甚至是累犯,台灣以10年內再犯為標準,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日本則沒有設立相關專法,會以無照等方式疊加來加重刑罰,南韓累犯除了毒駕致死最重無期徒刑,更沒有減刑空間。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卓院長也認為,歷次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及其他相關規範,顯然仍有不足之處,對於毒駕初犯致死致傷,及連續累犯等行為人,政府將朝提高刑責,及其他事前預防的方向研議。」如今中央有意提高毒駕的刑責,要用重法讓這些毒駕下造成的傷害別再重覆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