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過期他拿筆「2023變2028」 桃園白目男判刑1年2月
記者葉品辰/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因護照已於2023年到期,為了順利出國,竟將護照交給同行友人葉姓男子,以原子筆將護照效期截止年份從「2023」塗改成「2028」,隨後持變造護照前往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辦理出境查驗。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護照條例》行使變造護照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2年,須繳交公庫10萬元、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變造護照沒收。
判決指出,陳男明知護照已逾期,無法合法出境,仍與葉男於2024年2月29日上午出境前,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行李托運區附近,將自己的護照交給葉男,由葉男以原子筆將效期截止年份「2023」塗改為「2028」,完成後再交還陳男。隨後,陳男持變造後的護照前往移民署查驗櫃檯交由查驗人員檢查,當場被查獲送辦。
陳男在法院坦承持變造護照通關,但否認共同變造護照,辯稱是葉男擅自修改,自己因擔心對方威脅家人才配合。不過,另名同行證人證稱,出發前一天訂機票時,大家就已發現陳男護照過期,出國當天葉男還當場表示,只要把年份中的「3」補兩撇,看起來像「8」,就能延長效期,陳男雖一度拒絕,但仍將護照交給對方修改。
法官指出,陳男事前已知護照失效,也清楚葉男拿走護照就是要修改效期,卻仍配合交付護照,事後更持變造護照辦理出境,足認雙方具有犯意聯絡。此外,法院也指出,陳男辯稱遭脅迫並不可採,因案發地點就在戒備嚴密、執法人員眾多的桃園機場,若真遭威脅,隨時可向安檢、航空公司或移民署人員求助;更何況他在警詢及偵查時,還謊稱護照是自己年幼子女誤塗改,刻意隱瞞葉男涉案,直到法院審理才改口,辯詞難以採信。
法院審酌,護照是國家核發的重要身分及出入境文件,攸關國境安全與國家公信力,陳男僅因貪圖出境便利便配合變造護照,確有不當。不過,考量他並非實際動手塗改者,且無前科,屬初犯,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宣告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於1年內繳交公庫10萬元、完成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另實際塗改護照的葉姓男子涉嫌共同犯罪,已依職權函送檢方另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