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績法擬廢除甲乙丙丁 將改3項目不設定比例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公務人員考績法40年未修,菜鳥輪流被打乙等也常受詬病,銓敘部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朝「打掉重練」方向思考,擬將現有甲乙丙丁的4項等第廢除,設定明確條件改以「優秀」、「良好」、「未達良好」3種項目呈現,也不會設定比例,有望下個月提送草案至考試院,力拚本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
公務人員考績制度公平性受到討論已久,考試院曾於91年至107年間,五度提出修法草案,但因丙等離退機制是否設置比例等各內容持續無共識,又立法院屆期不續審等原因,均未能順利修法完成改革。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邀考試院及所屬部會業務報告,朝野立委包括陳昭姿、翁曉玲、沈發惠、鍾佳濱、莊瑞雄、張雅琳等人均關注修法方向。
針對考績等第受到廣泛討論,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指出,以制度上原意來說,甲等跟乙等都是稱職、合於預期的表現,所以乙等也有獎金,但現實情況甲等比例可能占4分之3、乙等比例4分之1,這樣的區別讓乙等的覺得沒有被肯定,所以需要檢討、修法,且不是只有調整,而是朝建立新的架構為方向,以達到「獎勵前面」、「肯定中間」、「找到尾巴該注意的」效果。
銓敘部長施能傑進一步說明,就自己對公務實際了解,絕大多數同仁表現都是稱職,少數表現更好,故擬定將原有甲乙丙丁等地制度簡化,改成「優秀」、「良好」、「未達良好」3個概念,並設定明確標準,完全根據事實表現,且沒有設定固定比例,不過打「優秀」與「未達良好」要符合法定條件標準。
施能傑也補充,若最後要將同仁考績打「未達良好」,必須要附理由,且主管在平常考核時就要預先提出示警,而且要跟對方溝通,從過程就讓對方知道自己的表現。此外,修法也會討論考績獎金的部分,而考試院日前也通過激勵辦法,希望平時就讓主管能即時獎勵表現好的同仁,透過雙管齊下完善獎勵制度。
施能傑提到,此次調整似於重訂考績法、而不只是修正考績法,整體架構會與過往有很大不同,目前都在積極進行中,時程上預計這個月與各機關徵詢意見,順利的話4至5月將草案送至考試院審議,並以本會期送進立法院為努力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