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商場案「評選結果提前揭露、評委爆未利益迴避」 台鐵5點說明
台鐵北車商場經營權招標案爭議不斷,評選結果遭提前揭露,還被爆出評選委員有違反促參法利益迴避之虞,台鐵今宣布由新光三越取得經營權,並強調本案出席委員均合規且知悉應迴避事項規定,廠商若有異議應於評審結果公告的次日(4月29日)起30天內提出。
台鐵台北車站每日逾60萬人次流動,商場現由微風經營,合約將於今年7月24日到期。台鐵日前公告招標,其中包含新光三越、微風、統一、誠品、潤泰、京站、新東陽、澎坊免稅商店、JR東日本等投標爭取,獲選者可拿下至少15年的商場經營權,原定4月底公布結果,不料日前不僅提前洩露8家投標名單,決標結果更提前外流,引發譁然。
據了解,獲選次優申請人的微風集團昨天就向台鐵公司提出異議,並要求其暫緩公告,3天內提出說明,但台鐵今早午仍照常公告。
針對北車商場經營權招標案,台鐵發布5點指出,本案是依促參法辦理,台鐵公司於4月22日召開「台北車站大樓G+2、G+1、U-1層增建、改建、修建及營運移轉案」甄審委員會,辦理綜合評審作業,經8家合格申請人進行簡報及現場甄審委員詢答後,綜合評審結果最優申請人為「新光三越」。
針對微風集團提出異議,台鐵表示,評審結果已於4月28日於台鐵公司官網及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公告,申請人得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7條規定書面提出異議,廠商如有異議,依規定應於綜合評審結果公告的次日(4月29日)起30天內提出。
對於外界質疑,評選過程中,不僅唯一具工務專業背景的評審委員未出席會議,其中1名評委的所屬公司曾處理新光人壽重要事務,有違反利益迴避之虞。
台鐵說明,此案甄審會議出席委員共計8人(含外聘委員5人、內聘委員3人),符合「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4條,以及第8條第2項及第3項「甄審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2分之1以上,且至少5人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規定。
台鐵指出,甄審案件屬重大公共建設者,出席委員不得少於7人,前項會議的出席委員,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之2分之1,此案均符合規定。
此外,台鐵也表示,本公司均已在會議前充分告知甄審委員有「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委員須知」第六條,應即迴避事項規定,委員也已確認知悉。
對於洩密案調查進度,台鐵僅說,依據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26條第5項「各出席委員之綜合評審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不得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爰依法應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