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1500」不存在? 審判長江俊彥這句話早已揭曉答案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昨判處前台北市長柯文哲17年徒刑,合議庭認定隨身碟Excel工作簿確由柯本人製作,不過其中「小沈1500」記錄,法官認為欠缺補強證據,暫難據此認定收賄1500萬元。法界分析,該紀錄雖屬被告「審判外供述」,但在工作簿整體可信度下,未來二審在證據關聯性攻防上,仍有翻盤空間。
實際上,審判長江俊彥昨日宣判時曾特別提及,工作簿為柯文哲的自白,依法必須要有補強證據才能採信;由此一句判斷,合議庭認為1500真實存在,只是其自由心證被拘束。
法界認為,合議庭既已認定工作簿內容具有高度真實性,且表格中多筆記錄均可與金流或證人證述相互對應,相關名單所列人員多已被傳喚作證,且證人均證稱有實際交付或捐助各該金額,足認有實際金流紀錄可供查證,這些證人的證詞已可補強「小沈1500」的金流證明。未採認「1500」紀錄,也可能是認為相關證據仍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加上案件備受矚目,審判上傾向採取較為審慎的證據評價,因此未予認定。
法界解釋,實務上所謂「補強證據」主要針對被告在審判外的不利供述,須有其他客觀證據相互印證;至於書證或物證本身,並非補強與否的問題,而是其證明力是否足以認定犯罪事實。若僅以書面記錄作為被告審判外供述的內容來源,而無其他證據支持,即難據以認定犯罪,這也是法院未採認該筆記錄的重要原因。
但,合議庭明確指出前金是210萬,因此勢必有「後謝」1500,這1500幾乎可以認定就是後謝;未來二審攻防焦點,勢必集中在1500的認定有無符合補強證據的要求。
合議庭昨指出,經勘驗行動硬碟內容,相關檔案最後編輯時間均在檢調搜索日前,且文件內容、存檔者資訊及其他記載事項,均足以認定「工作簿」確由柯文哲製作,並非他人偽造或事後補寫;再比對多名證人證述與募款資料,除「2022/11/1小沈1500」外,其餘多筆記錄均可與實際募款情形相互印證,且內容涉及高度私密資訊,真實性無疑。
不過,審判長江俊彥表示,「小沈1500」部分因檢方事證仍欠缺補強,屬被告審判外不利供述,如無其他客觀證據印證,難單獨據以認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