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法三讀 刪除董事延任條款
藍、白不滿現行公視法存在董事「萬年延任」條款,因此提案刪除。立法院會今天(16日)經表決,儘管民進黨團反對,但藍、白仍挾人數優勢通過,修法後,確定刪除現行董事延任條款。
第7屆公視董監事人選在去年5月底任期屆滿,文化部隨即提名新一任董事,雖然立法院已於2023年5月底三讀修正「公共電視法」,放寬董監事選任門檻為2/3,但此波董事人選在去年底經公視董監事審查會討論後,新提名的14人僅4人通過,仍未達法定人數。
依據現行「公共電視法」規定,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改聘時,延長其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為止。不過,民眾黨團、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疑現行公視法設置延長董事任期的規定,成為行政院與文化部刻意延宕公視董監事提名的巧門,因此各自提案修正公視法,刪除公視董事延任條款。
民眾黨團和羅智強所提的公視法修正草案於去年11月下旬經立法院會逕付二讀後交付協商,後來歷經朝野協商,有關刪除延任條款仍保留送院會處理。
立法院會16日開會處理公視法修正草案,廣泛討論階段,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期盼修法通過後,文化部好好提出適任的董監事人選;民眾黨立委劉書彬說,刪除延任條款,才能終結萬年董事亂象;民進黨立委范雲則表示,公視董事不是肥缺,是沒有薪水的志工,但藍營不分青紅皂白杯葛優秀的文化人、傳播學者與企業家,沒有專業人士願意被提名後還被羞辱否決,藍白的提案顯然是要癱瘓公視董事會。
經表決,綠營人數不敵藍、白席次,通過藍、白共提的公視法修正草案,確定刪除現行董事延任條款。(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