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逾1600家農業合作社深入生活 內政部鼓勵「民主式經濟」
今天(15日)是農曆春節小年夜,不少人正忙著採買年貨及準備團圓飯,迎接金馬年的到來。內政部鼓勵全國民眾多多選購由農業合作社生產的優質農特產品,以實際行動支持合作事業,落實「民主式經濟」的互助共好精神。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司長陳佳容表示,目前全國約有3,600多家合作社,以業務範圍涉及農業的合作社數量最多,共有1,600多家,其中,台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擁有多達700多個合作社社員,中華民國果菜合作社聯合社也擁有超過100個合作社社員,這些合作社的農產品早已深入全民日常生活,例如去年有一批在全聯販售的「台灣鯛魚排」意外捲入食安風波,被高雄市衛生局烏龍驗出用藥殘留,這批貨的生產者就是「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由於合作社多年來建立嚴格的品管標準,事發後迅速啟動溯源機制,才能在第一時間自證清白、捍衛商譽。
陳佳容指出,合作社就跟公司一樣,是一種商業模式,不同的是公司為股東賺錢,出的錢越多,話語權就越大;合作社則是一種基於共同需求而形成的經濟與社會組織,重視互助合作,若有盈餘也會分配給社員,決策時是採一人一票,主要依照社員需求去定位合作社的業務內容。
陳佳容以「新竹縣永續農業生產合作社」為例指出,合作社的運作相當有彈性,農業合作社的業務範圍不必然侷限在農、林、漁、牧等第一級產業內。她說:『(原音)他們比較想要針對永續的概念去做生產,(成立合作社)起頭都很辛苦啦!設了一個點,有一些通路,另外他們也希望從食農教育去著手,比如說科學園區的這些員工想要做一些食農教育,你要什麼樣的食農教育?你來告訴我,我來幫你規劃,甚至說你年節要送禮,你大概預算多少?你想要什麼樣的產品?我來整合我社員的東西組成禮盒。』
陳佳容表示,依據《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每年應提撥結餘的5%以上作為「公益金」,專款用於社會福利、公益事業、合作事業教育訓練與宣導等面向,所以她鼓勵國人多多選購農業合作社生產的農特產品,或是直接加入符合需求與理念的合作社,以行動支持合作社,讓台灣的合作經濟更加茁壯。(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