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邊深夜陷火海!獨居狂徒連燒4車再搶劫 剛出超商遭警員當場壓制
記者莊芷榆/屏東報導
屏東縣林邊鄉大年初二深夜驚傳縱火、砸搶案。一名年約40歲、平時獨居且與家人疏離的蔡姓男子,18日晚間先於住處自製汽油彈前往林邊火車站高架橋下縱火,導致4輛車輛燒毀,隨後更持刀闖入鄰近超商砸店搶劫。所幸轄區警員機警,在蔡男步出超商時當場將其壓制逮捕,全案未造成人員傷亡,已移送檢方偵辦。
回顧案發經過,屏東縣消防局於18日晚間21時3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林邊火車站周邊發生火警且傳出爆炸聲響。消防局立即調派林邊、佳冬、東港等分隊人車趕赴救援。警消抵達時火勢雖已熄滅,但現場瀰漫濃重汽油味,高架橋下停放的2輛自小客車及2輛小貨車慘遭波及燒毀。經初步調查,確認為人為潑灑汽油縱火。
據目擊民眾與監視器畫面顯示,蔡姓男子當晚騎乘黑色機車抵達車站下方,手持疑似自製的汽油彈朝停車處投擲,現場瞬間火光沖天並伴隨爆炸巨響,濃煙四竄。蔡男犯案後並未逃遠,竟騎車前往距離僅數百公尺、位於林邊分駐所正對面的一家便利超商。他持刀猛力砸毀店內設施與門窗玻璃,並強行搶走現金約6、7千元。
就在蔡男得手準備離去時,正巧被對面分駐所內的警員察覺異狀。警員見蔡男手持利刃步出超商,立即啟動快打部隊機制上前圍捕,當場將其制伏帶回。警方調查發現,蔡男平時獨居,與親屬鮮少往來,汽油彈均為其在住處自行製作。
東港分局表示,針對這起大年初二的驚魂夜,警方秉持「報案快、到場快、處理快」原則,迅速偵破這起縱火兼強盜案。雖然車輛財損嚴重,但慶幸未造成任何無辜民眾傷亡。全案訊後已依縱火、強盜等罪嫌,將蔡男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確切犯案動機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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