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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詐助理費1455萬全繳回!黃紹庭二審仍緩刑 藍高雄市黨部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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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顏一軒、陳治甬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涉嫌詐領1455萬助理費,高雄地院去(2025)年6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雄檢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27)日宣判仍維持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不過,緩刑條件支付國庫的150萬增加至200萬。對此,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回應,尊重司法判決,相關程序依黨內規定辦理。 黃紹庭涉嫌詐領1455萬助理費,雄檢前(2024)年9月26日收網之際,他當天一早就搭飛機赴中,直到同月29日下午2時許才返台,雄院30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准羈押,由於他向檢方坦承犯行不諱,並把詐領的1455萬犯罪所得全數繳回,協助檢方釐清犯案過程,歷經約2個月的偵查,全案11月28日偵結,檢方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黃紹庭夫妻及12名助理起訴。 檢方發現,黃紹庭2014年當選高市議員後,利用妻子與12位助理的名義,以人頭請領助理費,待市議會撥款後,再交代黃統籌使用,甚至按月匯款3、4萬元到老婆名下的高雄銀行帳戶,支付私人或服務處的電話費、台電電費、自來水水費等款項;但黃妻與孩子長年在美國生活,根本並不在議會擔任助理工作,而他卻還指示周姓副主任提領相關款項,企圖製造金流斷點。 雄院去年6月30日宣判,《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並須支付國庫150萬元,雄檢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日做出判決。 對此,國民黨高雄市黨部發言人張永杰回應,針對黃紹庭議員二審判決,市黨部尊重司法判決,後續依黨內相關規定辦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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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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