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過年被開單 嗆女警「開三小」無罪!又罵這2字判罰8千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王姓貨車司機去年春節期間違規停車,因違規停車遭開單心生不滿,初一在路上遇到另名無辜女警,竟開車2度繞行,對女警大罵「破麻」、「開三小」、「過年開什麼單」。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破麻」是性別羞辱,且被不特定或多數人聽見,近日依公然侮辱判罰8000元,得易服勞役8日,仍可上訴。
違停遭開罰心生不滿 路過搖窗辱罵無辜女警
根據判決書,王男去年1月29日下午,準備開走停在信義區路邊的小貨車,赫見車窗夾有違規停車舉發單,對警方心生不滿,後來開車行經吳興街時,看到沈姓女警在路邊處理車禍事故,故意開車經過並搖下車窗大罵:「過年開什麼單?開三小?」、「破麻」、「警察吃飽太閒」。
沈姓女警覺得莫名其妙,依照密錄器等事證提告。王男到案後辯稱不知道自己說了些什麼,但現場民眾指證歷歷,檢察官認為王男趁女警執行職務、來不及制止之際,刻意開車路過,然後再次折返,2度當街辱罵員警,事後還睜眼說瞎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院認定「破麻」是性別羞辱 其餘辱罵屬情緒用語
法官審理後認為,「破麻」屬於性別羞辱,即婊子、妓女之意,依一般社會通念顯屬貶抑性的粗鄙低劣言詞,冒犯及影響程度非輕,已逾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無言論自由應維護的利益存在,考量王男未與女警和解或賠償,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罰8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8日,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檢方認定王男另涉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罪嫌部分,法官認為「過年開什麼單」、「開三小」、「警察吃飽太閒」應屬情緒用語,並非針對女警的種族、性別、性傾向、身心障礙等結構性弱勢者身份進行羞辱,難認冒犯及影響程度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加上當時兩人相隔一定距離,王男也未停留,難認有干擾員警處理公務情事,因此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