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推「鞭刑能嚇阻重大犯罪 」鄭運鵬反對:新加坡治安好不是靠打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主張對詐騙、虐童與性侵等重大犯罪「增設鞭刑」,並計畫下會期提出法案、明年推動公投,引發各界議論。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重申反對立場,強調新加坡治安靠的絕非鞭刑而是教育,況且身體刑罰不僅無法改善治安,還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冤屈與傷害。
鄭運鵬昨(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最近又開始談論身體罰「鞭刑」了。如果認為鞭刑很恐怖,可以嚇阻性侵這類犯罪,那不如在有性侵能力前,一人先來一鞭,每個人都知道好死,這樣應該是連性侵被害人都不會出現了,對吧?世界當然不是這樣運作的。
鄭運鵬指出,人類的刑罰制度,從身體罰進化到現代剝奪自由罰是有道理的,要用身體罰絕對不會是台灣民意代表的創見,有身體罰的古代治安也絕對不會比較好,現代有身體罰的國家也未必治安比較好,「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中東國家還有不少更多嚴峻的身體罰,治安也沒有比新加坡和台灣好。」
鄭運鵬強調,改革要用的是自己的頭腦,不是用別人的身體。大家要記得,刑罰下的特權,永遠不會是弱勢的那群人,而是制定制度的那群人,不要想著被打的都是壞人,聰明的選民要想到的是遭遇冤獄如果是自己的親朋好友,被鞭刑後身體一輩子帶傷,要怎麼救濟?
鄭運鵬3年前的貼文也提到,鞭刑是身體罰,全世界的現代民主法治是不來這一套的。一旦開了身體罰的例子,以後黥面、斷手腳筋、遊街示眾就通通來了,「我相信台灣民智已開,現代人的法治觀念不會輸給一百年前。新加坡就是個資本主義威權國家,李氏政權可以主導行政立法處罰別人,大家不要拿新加坡的鞭刑來類比」。
他補充,鞭刑最常拿來講性侵和酒駕,如果大家是出於預防及嚇阻憾事發生,那在成年、考駕照之前就通通來一鞭,告訴大家如果你犯了這些便以鞭刑伺候,可他不認為這樣會更有效。如果不是為了預防而是為了報復,那判刑重一點應該足夠,但是他一直強調裁量權與失衡的問題。而且其他國家都有更好的方法,例如日本沒有鞭刑,酒駕也很少,重點在於生活型態改變和大眾運具方便。台灣要學好的,不要學偏方,不然受害的都是沒權沒勢的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