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股東干政還有未爆彈?金管會證實:有檢舉案
金融大股東干政恐還有未爆彈。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說,大股東干政的檢舉和陳情案,「我們陸續都有接到」,都會依照行政程序處理,若有不法事證,一定會依法處理。
市場已傳出,繼新光大股東吳家、開發辜家後,已有另一家金控集團大股東已遭金管會盯上。
金管會今宣布10月已備查銀行公會修正金控、銀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增訂大股東與公司溝通間的三條紅線,並即日起透過公會轉知各會員銀行。
童政彰說,即便是銀行公會自律規範仍視同金融業遵法體系的範圍內,一旦違規,視為違反內稽內控,最重可處董事停職或解職、對公司處罰鍰。
這三道紅線包括:
一、大股東想知悉公司經營時,原則應透過指派委任的法人董事,必要時法人董事可邀公司經理人陪同與該股東溝通,並由公司將溝通狀況作成紀錄;也就是說,大股東一律只能透過法人董事「關心」公司事務,而非直接參與會議。
二、大股東會董事會議案、或公司經營決策有建議時,也應由委任的法人董事,在董事會或功能性委員會上提出,做意見交流與議和,禁止大股東逕自召集會議、或以其他不當方式介入公司決策。
三、大股東就其所獲悉的公司重大訊息,在消息公開揭露前應負有保密義務,且不得利用該資訊做內線交易。
媒體關心目前金管會是否有大股東干政案件處理中?童政彰說,檢舉和陳情案時刻都有,包括內部吹哨或是外部人發現「我們陸續都有接到」,都會依行政程序處理。
他說,各金融業本來就有內部吹哨檢舉制度,大股東與公司互動間的紅線畫出來後,相關法規更明確,銀行和金控都要照這規則走,一旦違規,就會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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