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公懲會正名懲戒法院 別想「搶退」逃懲戒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5月22日15:12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2日13:32

執掌違法、失職公務員懲戒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並稱「三終審」,但功能常被外界誤解,甚至低估。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公務員懲戒法、懲戒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公懲會正名為「懲戒法院」,懲戒程序將由一級一審制改為一級二審制。

本次修法有6大重點,除改制懲戒法院、一級二審制度外,還包括強化懲戒實效、公開審理、兼顧公務員權利保障、修正再審程序。改採一級二審制後,為避免公務員藉資遣或退休、退伍規避懲戒,修法也調整禁止公務員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的時點,明定自送請監察院審查或移送懲戒時起至懲戒處分生效時止,受懲戒的公務員都禁止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防堵搶退。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本次修正依司法院釋字第396號、第583號解釋意旨,使公懲會分庭審判、行言詞辯論、兩造對審、引進辯護制度、給予被付懲戒人最後陳述的機會,並且增加懲戒處分種類,建立層級化的懲戒處分行使期間,以提升審理效能、健全懲戒實效。

公懲會原以審議會方式審議公務員懲戒案件,將來改採法院體制,懲戒案結果也以裁判方式作成;另為因應法官法中職務法庭制度變革,因此去年6月28日修正公懲會職掌和組織變更。但因懲戒新制施行以來,外界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是否為法院?」有誤解,司法院為求名實一致,將公懲會正名。

現行公務員懲戒為一級一審制,被付懲戒人無從上訴,但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釋字第752號解釋也有相關解釋,以賦予當事人在不服懲戒法院初次判決時提起救濟的權利,以發揮糾錯及權利保護功能,因此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將公務員懲戒程序改為一級二審制。

懲戒法院分「懲戒法庭」與「職務法庭」,但兩者成員組成來源、任命程序、掌理審判事務類型等都不相同,未來分別由懲戒法庭、職務法庭法官組成的法官會議各自議決年度事務分配、代理次序、法官配置等,不彼此侵越權限。

修法後,公懲會委員長將改為懲戒法院院長,公懲委員修正為「法官」。懲戒法庭第一審案件的審理和裁判,以法官3人合議,並由資深法官充審判長;第二審案件以法官5人合議,由院長充審判長。而職務法庭第一審懲戒案件則由職務法庭法官和「參審員」評議。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公務員懲戒法、懲戒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公懲會正名為「懲戒法院」,懲戒程序將由一級一審制改為一級二審制。記者王宏舜/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小貨車仰德大道逆向撞死人!枉死男大生是撞球高手 母親崩潰淚灑警局

TVBS
02

快訊/登山出意外!瑞芳三貂嶺步道夫妻遭蜂群圍攻 1人昏迷待救

TVBS
03

黃暐瀚突認是綠營代表!變「綠暐瀚」原因全說了

民視新聞網
04

旁人狂揮手!林口運動中心泳客失足溺斃 3救生員竟視若無睹

三立新聞網
05

跨雙黃線超車釀禍!22歲文大生回宿舍路上無辜慘死

TVBS
06

58國複製貼上狂轟賴清德!起底「全球200個紅色滲透網」:根本中共統戰間諜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