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錢莊大亨遭焚碎骨 女律師辯凶手是「開玩笑」非預謀
前馬雷蒙舞團舞者、錢莊大亨施政雄因財務糾紛、財產遭員工唐世豪覬覦,去年6月遭唐夥同同事江昶濬、陳天賜殺害,被載到宜蘭壯圍焚屍碎骨;新北地院依殺人、損壞屍體罪判唐和陳無期徒刑、江18年徒刑。高等法院昨開庭,唐否認預謀殺人,稱說「處理老闆」只是酒後玩笑話,並提議修復式司法。施的家屬則上訴要求判唐、陳死刑。
施政雄(52歲)原是影劇圈知名「馬雷蒙」舞團的舞者,後來接觸放款業務,轉而開設錢莊,除了新北市泰山區設有公司,桃園市桃園區也設有分公司,唐世豪(29歲)、江昶濬(28歲)和陳天賜(41歲)等3人為分公司員工。
唐世豪等人覬覦公司財產,加上常因放款業務與施政雄口角,去年5月早計畫殺施謀財,也想好行凶後焚屍滅跡,最後在6月16日返回泰山繳交放款獲利時動手。
一審判決認定,案發當時,唐世豪因為繳回的120萬元放款數目又與施政雄爭執,他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朝對方的肚子猛刺1刀,江昶叡見狀也立刻從施的背後將人抱住,阻止施掙扎反抗。陳天賜看到2人已經動手,也拿起開山刀往施的後頸砍下,見鮮血噴濺、再朝腹部補一刀;施雖掙扎哀求「有話好好商量」,最後仍因無法掙脫而死亡。
唐等人行凶後,先清理現場,又將施的遺體塞進行李箱,返回桃園龜山買了汽油後,才驅車前往壯圍江昶濬的老家焚屍滅證;為掩人耳目,他們還假裝在生火烤肉。施政雄失蹤後,檢警懷疑他已遇害,約談唐世豪等人後,突破江的心防,全案曝光,而施的遺骨已被鏟子、石頭搗碎。
高院昨開庭時,唐世豪的律師黃柏融表示,唐是用「開玩笑」的語氣說要處理被害人,照理應手段殘酷才處嚴苛之刑,但唐「只砍1刀、並非殘酷」,也沒在毀屍時添加油火,不應該處無期徒刑。
法官問唐「看到別人殺人,你站在旁邊看?」,他答因情緒太激動才刺1刀,當下就後悔並嚇呆了,還曾思考「要道歉還是給他(指施政雄)打」。律師黃柏融稱唐不是為了謀財而害命,他希望施好好交代款項、公司管理細節,但施指唐才廿多歲、輩分不夠格。
黃柏融說,希望能進行修復式司法,不是一定要達成和解,但希望家屬把心中的委屈、怨恨說出來,減緩傷害。
陳天賜則推說是唐世豪起念「要處理」,唐先下手後他才拿出開山刀砍兩刀,況且羈押期間他有抄佛經迴向死者,也固定寫信向施母致歉,希望她安好。江昶濬否認殺人,律師陳冠宇指唐、陳推諉卸責、栽贓嫁禍,要求法官釐清有無犯意聯絡。
告訴代理人表示,要行修復式司法的前提是被告坦承,從庭訊來看這基礎不存在,死者家屬也無法接受,「母親喪子的心情未來會在法庭上陳述」,否決修復式司法提議。告代說,首謀唐世豪說詞避重就輕且霸占公司,而陳天賜的砍殺讓施失血過多,請求法官改判兩人死刑,並送中央警察大學做教化可能性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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