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年底吹熄燈號 72年歲月編織文學長河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創刊72年的《皇冠》雜誌今(29)日宣布,今年12月發行第874期最後一期後,將吹熄燈號停刊,1954年創刊以來,約6千800位作者共同編織一條文學長河,有人只來過1次,有人一寫就是18年,合力寫下2萬8千篇文章,約7千萬字、超過26萬頁,這些頁面首尾相連,綿延約55公里,超過一場馬拉松的距離,匯聚不同時代溫度,成為無數讀者熟悉的風景。
皇冠文化集團今日舉行「圓滿之後的圓滿中的圓滿-故事未竟,閱讀仍在發生」記者會,發行人平珩表示,這不是一項容易的決定,整體閱讀環境改變,經過長時間思考,決定停下腳步,目前未考慮將雜誌電子化,將推出典藏版回顧《皇冠》走過的路,用3個月時間和讀者慢慢告別,無論閱讀方式或出版的樣貌如何改變,文字的價值不會消失,閱讀也不會停止。
平珩表示,父親(創辦人平鑫濤)生前曾說「人之初、性本變」,《皇冠》雜誌1954年創刊以來一直在變,專題不斷推陳出新,曾做過紙上電影,黃春明撕畫專輯,蔡志忠、陳朝寶的漫畫專輯。2014年《皇冠》60週年,她從父親手中接下棒子,12年來做了許多改變,但閱讀環境似乎變得更快,印證了「人之初、性本變」這句話。
平珩說,1964年《皇冠》雜誌開國內先河建立「基本作家制」,以預付稿費的方式支持26位作家,包括司馬中原、朱西寧、林懷民等人;1960年代也推出「每月一書」專欄,讓小說不只存在於書架包括瓊瑤《窗外》、於梨華《夢迴青河》、司馬中原《狂風沙》,都曾透過這樣的出版形式與讀者相遇。
《皇冠》雜誌成立於1954年,把文學帶進大眾生活,1966年張愛玲於《皇冠》發表《怨女》,成為雜誌最受矚目作家之一。1970年代後,面貌更加多元,從雲菁、趙寧的留學生文學、三毛的流浪文學、馬以工、心岱的報導文學,到廖輝英有關女性意識的書寫、凌晨、小野的親子書,各自開展特色類型。1980年代皇冠藝文中心成立,從雜誌與出版社延伸至畫廊、小劇場與舞團。1994年,創辦「皇冠大眾小說獎」,首獎高達新臺幣100萬元。國立臺灣文學館將《皇冠》定位為兼顧文藝與大眾的期刊」,是經營最成功、壽命最長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