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信電訊等公司拋棄所持有台灣大113年現金股利分配權利及拋棄資本公積現金返還等權利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45)台灣大-代子公司-台信電訊(股)公司、台灣固網(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公告拋棄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13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權利,及拋棄資本公積現金返還等之權利(如有)
1.事實發生日:114/02/25
2.公司名稱:台信電訊(股)公司、台灣固網(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直間接持有台信電訊(股)公司、台灣固網(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100%股權,台信電訊(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5.385%,台灣固網(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11.030%,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2.352%
5.發生緣由:
台信電訊(股)公司、台灣固網(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業經全體董事同意拋棄其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13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權利,及拋棄資本公積現金返還等之權利(如有)。
渠等所拋棄之現金股利將由台灣大哥大股東會將其比例分派與其餘股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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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