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吵鄰追劇被報警 雙方門口開嗆吵翻
高雄市發生一起因噪音引發的鄰里糾紛,民眾抱怨鄰居唱歌太吵,報警檢舉,雙方進而爆發激烈爭吵。環保局到場量測後確認噪音超標,要求限時10分鐘內改善,否則將開罰3千到3萬元不等的罰鍰。
高雄一處社區近日傳出噪音糾紛,一名女子因在星期六晚上八點多唱歌,遭鄰居投訴影響追劇。雙方一牆之隔爭執不休,女子氣憤表示:「我們是星期六休息時間,八點半唱歌而已,就可以報警嗎?」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妨礙安寧。不過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民眾認為晚上八點唱歌尚可接受,但也有人指出,若住在老人家較多的社區,音量控制仍需注意。
高雄市環保局接獲檢舉後,派員到場進行噪音量測,結果超過晚間標準55分貝。環保局稽查科長王健州指出,依照噪音管制法第九條規定,若10分鐘內未改善,將依法裁處3千到3萬元罰鍰。
依規定,住宅區屬於噪音管制第二類地區,日間不得超過60分貝,晚間8點至10點不得超過55分貝,夜間則不得超過50分貝。即使在晚上十點前活動,若音量過高仍可能被認定違規,不僅鄰居反感也可能遭到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