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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超商女店員挖眼案起訴 兇嫌涉犯殺人、重傷未遂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3月01日04:57 • 發布於 2022年03月01日04:57
超商女店員挖眼案起訴 兇嫌涉犯殺人、重傷未遂

發生在去年(2021)9月26日,震驚社會的屏東縣高樹鄉超商潘姓女店員遭歹徒打傷、挖眼案,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楊姓嫌犯除了犯下這起驚悚的挖眼案之外,去年6月30日清晨,他還在一家早餐店內,持菜刀砍傷一名婦人,檢察官以楊姓被告涉犯《殺人未遂》以及《重傷未遂》罪嫌提起公訴,並且在今天(1日)移往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潘姓女子去年10月14日出院,出院前,她特別錄了一段影片告訴大家,她的眼睛可以看得到,會早日恢復健康漂亮的生活,請大家不要擔心。(溫蘭魁報導)

屏東地檢署調查,被告楊姓男子去年9月26日清晨6點多先徒步進入高樹鄉一家便利商店購物後,坐在門口抽菸,超商潘姓女店員上前勸阻,不料引起楊姓被告不滿,8點多再回到便利商店,攻擊潘姓女店員,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怡利說:「兇嫌以右手手指摳挖其雙眼,導致潘姓被害人受有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傷口等傷害。」

除了這起駭人聽聞的挖眼案之外,被告楊姓男子的母親因為跟一名范姓婦人有土地糾紛與肢體衝突,去年6月30日清晨,他看見范姓婦人出現在早餐店,竟持菜刀將婦人砍成重傷。

陳怡利主任檢察官表示,楊姓被告被捕後聲押獲准,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評估他的精神狀況,2次鑑定結果都認為被告在犯案時,能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在被告於醫療院所治療完成出院後,以無縫接軌的方式,由警方經其同意,偕同到案後對其聲請羈押獲准,後續並向法院聲請鑑定留置。」

檢察官日前偵查終結,依刑法的《殺人未遂》以及《重傷未遂》罪嫌將楊姓男子提起公訴,全案並且在今天(1日)移往屏東地方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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