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貪入獄 國家元首批准改為居家監禁
馬來西亞首相的法律部門表示,馬來西亞國家元首今天(18日)同意允許被監禁的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以居家監禁服完剩下的刑期。納吉4年前因為涉入數十億美元的貪污醜聞被判刑入獄。
73歲的納吉曾在2009年至2018年擔任首相,他因為涉嫌挪用與一馬發展公司(1MDB)有關的數十億美元資金,被判貪腐罪名成立。一馬公司是納吉在任內共同創立的主權財富基金。
首相法律部門在聲明中表示:「蘇丹依布拉欣(Sultan Ibrahim)已經同意有條件赦免納吉,允許他居家監禁至2028年8月23日,服完剩餘刑期。」
納吉必須支付5000萬令吉(約1227萬美元)的罰款。
這是納吉第二次獲得赦免,上一次是在2024年,前任國家元首將他的12年刑期減半,也削減了對他的罰款。納吉堅稱,這次赦免讓他能夠居家服刑,但他採取的法律行動沒有成功。
目前還不清楚納吉將何時離開監獄。納吉的法律團隊尚未回覆置評請求。
納吉去年12月因為另一起與一馬公司有關的案件而被定罪,他因為涉嫌濫權與洗錢而被判刑15年,並被罰款28億美元。
納吉已經申請上訴,但目前還不清楚上訴進展到哪個階段。
在一馬公司的醜聞中,據稱有超過10億美元流入與納吉有關的帳戶中。
納吉一直否認犯下不法行為,並表示他成了一樁複雜且遍及全球的陰謀的代罪羔羊,根據美國調查人員,涉案資金可能高達45億美元。 (編輯:柳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