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妻聽嘸台語…認被說壞話大吵 尪求離婚嘆:十年沒性生活
彰化縣一名塑膠射出工廠老闆,和身為客家人的妻子結婚逾10年,不過因為妻子聽不懂台語,常認為公婆在她背後說壞話,進而引起吵架紛爭,過程中妻子也會指控丈夫外遇,且夫妻倆長期分房睡,婚後4個月即無性生活,倦怠的丈夫心碎請求離婚,彰化地院一審原不准兩人離婚,不過台中高分院二審時,妻子願意放手,於是法官改判准兩人離婚,得共同行使小孩親權,可上訴。 客家妻不懂台語 與夫家生嫌隙 據判決書指出,丈夫跟妻子結婚近10年,兩人同住在丈夫家中,只是身為客家人的妻子聽不懂台語,認為公婆講她壞話,且兩人也因家務分擔、子女是否參加特定安親班教育事宜、金錢支出,發生過多次摩擦。
此外,丈夫也說明,兩人自婚後4個月就沒有性生活,已分房多年,妻子還常質疑他外遇,讓他備感壓力、身心俱疲,認定婚姻已有重大破綻,於是向彰化地院訴請離婚,並主張自己經濟能力穩定,請求小孩由他單獨撫養。 法官為子女最佳利益 判兩人共同行使親權 彰化地院一審不准兩人離婚,因此丈夫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審理過程中妻子也同意離婚,法官認為夫妻倆感情顯已相當疏離,並未有嘗試溝通或積極彌補婚姻裂痕行為,無從期待兩人可再重新經營共同生活,判准兩人離婚。
至於孩子撫養權部分,法官審酌重點是「子女最佳利益」,夫妻倆經濟能力,跟孩子互動都相當正常,雙方都沒有不宜監護狀況,在孩子有完整自主決定前,實不宜讓子女有被撕裂或被迫選擇壓力,不過考量小孩曾透露要跟母親同住,因此法官判兩人可以共同行使親權,但由妻子擔任主要照顧者,丈夫每月要支付1萬1302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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