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獨/台中4國小女童用黃金葛毒男同學 一審判家長得賠6萬1800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0月06日02:22 • 發布於 10月05日16:15

台中市一所國小在2年前爆發四名女學童,因不滿男同學的言行,在男童的水壺內摻入黃金葛汁下毒,導致男童身體不適,家長認涉案4名女童中,已有1人認錯道歉,所以對另外3名女童及家長,求償百萬元的慰撫金與醫藥費,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多時,近日審結,判3名女童及家長要賠償6萬1800元

台中市一所國小的4名五年級女學童,因不滿同班男同學的言行與騷擾,涉在2023年4月間,謀議對男同學下毒,涉案女同學將具有毒性的「黃金葛汁」在同年4月27日攜帶到學校後,摻入男童的水壺內,導致男童飲用後有嘔吐、腹瀉、嘴麻症狀。

同年5月4日,因涉案女同學見男同學飲用黃金葛汁後,未出現明顯異狀,又準備再將黃金葛汁摻入男同學的水壺內,但被其中一名女學童制止,同年月11日,因涉下毒的女同學座位底下還有裝有黃金葛汁的玻璃瓶,被毒害的男童發現後,通報校方處理。

被毒害的男童家長循校內管道釐清狀況,得知有4名女童謀議毒害兒子,並由其中一名女童下手,但其中一名謀議的女童事後已向男童及家長致歉,被害男童家長即僅針對涉案的3名女童及家長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求償101萬5050元的醫藥費、精神撫慰金。

台中地院歷經2年審理,近日審結,認定涉案3名女童的滴入黃金葛的行為,已讓男童產生焦慮、恐慌不安、情緒低落等心理負面情緒,堪認健康權已受到侵害,女童及其家長需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審酌涉案情節與雙方資力後,判涉案女童及家長得賠6萬1800元,仍可上訴。

被害男童的家長說,除了黃金葛事件外,後續還有同學霸凌兒子拿滅火器作勢要噴、辱罵,以及持美工刀追趕恐嚇「要殺了你」等狀況,但案發後已2年,校方仍未充分提供資料,導致後續訴訟及行政調查的認定有出入。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老婦悶殺癱瘓兒理由曝!法官動容求總統赦免 她悲嘆自己沒資格

CTWANT
02

名校生脫序便溺1/獨家!五月天學弟潛無人女生教室 水壺當尿壺超噁爛

鏡週刊
03

藍委補充保費1招進帳4百億 石崇良眼睛亮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4

三重人倫悲劇一家三口全亡「狠殺妻兒」凶嫌夫死亡不起訴

民視新聞網
05

台灣反核、反污染社運先驅 前環保署長林俊義辭世享壽87歲

三立新聞網
06

最大母雞是「他」!周軒:盧秀燕2028沒戲了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