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哥哥說辦繼承要印鑑證明 妹交出半月後房子沒了 專家教自保

好房網

更新於 06月22日03:57 • 發布於 06月26日01:56 • 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房地產詐騙層出不窮,別以為只有外人需要堤防,其中更有大部分利用家人間信賴的「親情詐騙」。臉書粉專「賣厝阿明」分享一詐騙實例,,一位林小姐的哥哥謊稱要辦理「公同共有登記」,要求她提供印鑑證明,林小姐不疑有他交出文件,沒想到半個月後,父母留下價值2000萬的房產竟被哥哥單獨過戶到自己名下。

賣厝阿明指出,繼承登記的項目中,只有「分割繼承」才需要印鑑證明,「一般繼承」、「公同共有」都不需要,不法親屬取得印鑑證明後,可以偽造「遺產分割協議書」,向地政機關申請單獨繼承,再假冒本人辦理過戶,將房產轉移至自己名下,最後設定抵押權或出售。

房地產詐騙層出不窮,別以為只有外人需要堤防,其中更有大部分利用家人間信賴的「親情詐騙」。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賣厝阿明表示,公同共有登記的法定程序裡,若繼承人無法全體會同辦理,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申請公同共有,無需強制取得所有繼承人印鑑。詐騙者往往利用家族信賴沒有懷疑其動機,許多人也對法律不甚了解,誤以為印鑑是必要文件,加上地政機關採「形式審查」,只要文件齊全即可能核准,導致受害者事後舉證困難。

賣厝阿明提醒,要自保最重要的就是拒絕隨意提供印鑑證明,同時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預防冒名過戶,同時定期查詢不動產謄本,透過「地籍存摺」或臨櫃申請,確認房產是否有異常設定。必要時辦理「預告登記」,可防止他人擅自處分不動產,即使持有印鑑證明也無法過戶。

若是真的不幸遇上詐騙,可提起「確認繼承權存在」訴訟,主張過戶無效。並向地政機關申請「異議登記」,凍結房產交易。再對詐騙者提起偽造文書、詐欺等刑事告訴。但需注意,若房產已轉售給善意第三人,追回難度將大幅提高,因此及早行動至關重要。

更多好房網News→

新青安名存實亡?專家:公股銀兩邊不得罪、這2種人成受害者

想買房?租屋? 房市議題、專家觀點,全都在好房網Line!現在加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台灣60億科技大廠爆關廠!南科「4條產線全停產」 過年前恐大裁員

風傳媒
02

金融股年底大噴發 外資砸71億狂敲「這檔」

CTWANT
03

台股一週狂噴860點!市值暴增近3兆 它暴漲近8%稱王

三立新聞網
04

投資大師預言2026股市「史詩級崩盤」 陳鳳馨提日本財政:輸家會被拋棄

風傳媒
05

只有台積電賺?李鴻基警告「台股兩極化」成國安問題:近1200家公司跌破年線

風傳媒
06

小確幸來了!第三批退稅共7.2萬戶 8.5億元 「這天」入帳

經濟日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