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下令Google分享搜尋數據 Android系統須對AI對手開放
歐盟週四依據《數位市場法》向科技巨擘Google發出強制指令,要求其分享搜尋數據,並允許競爭對手的AI服務接入Android系統。對此,Google強烈反彈,警告此舉將對用戶隱私與安全帶來前所未有的風險。
歐盟(EU)週四(5日)宣布一項重大決定,要求Google必須與其他搜尋引擎共享搜尋數據,並向競爭對手的智慧助理(AI)服務開放其Android作業系統。這項命令是依據歐盟指標性的《數位市場法》(DMA)所做出,旨在打破科技巨頭的壟斷,提供用戶更多元化的選擇。然而,這項法案也引來美國川普政府的批評,指責布魯塞爾當局不公平地針對美國企業。
根據歐盟的規劃,Google必須自2027年1月起開始分享搜尋數據,而Android系統的相關變革則預計於2027年7月上路。歐盟科技主管Henna Virkkunen表示,希望透過這些措施,能看到Google Search以及如Gemini等Google AI服務的替代方案出現,讓歐盟用戶享有更多選擇。例如,未來Android手機用戶應能透過語音指令,直接喚醒自己偏好的第三方AI聊天機器人。
面對歐盟的強硬要求,Google全球事務負責人Kent Walker反擊指出,這些措施將破壞數百萬歐洲人至關重要的隱私與安全防護。他強調,若被迫分享搜尋數據,歐洲用戶的私人搜尋紀錄可能會在未經充分去識別化,且在用戶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況下,暴露給不熟悉的第三方公司。不過,歐盟官員對此澄清,該決定已將安全與隱私納入最優先考量,並會確保搜尋數據的匿名化處理。
這項要求屬於今年1月啟動程序的一部分,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並非會直接導致罰款的正式調查。即便如此,Google面臨的監管壓力並未減輕。消息人士透露,歐盟最快可能在下週,針對另一項涉及《數位市場法》的調查對Google開罰。根據該法,歐盟有權對違規企業處以最高達其全球總營業額10%的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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