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中國民族團結法 美擬立《制止跨境鎮壓法》
(德國之聲中文網)美國兩黨國會議員周二(7月14日)提出《制止跨境鎮壓法案》,擬加重“外國政府代理人”在美國境內任何“騷擾、施壓或威脅他人”行為,以因應中國、伊朗日益增加的跨國鎮壓行動。該法案若通過,將首度在美國聯邦法律中明確定義“跨境鎮壓”犯罪,並最高加重10年刑期。
法案將“跨境鎮壓”部分定義為外國政府的代理人或代表“騷擾、施壓或威脅他人,包括使用武力或使人合理恐懼死亡”的任何行為。法案指出,將此概念納入美國法律,可對外國行為者產生更強的嚇阻效果。
路透社引述一名參議院幕僚指出,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上路,是美國議員提出《制止跨境鎮壓法案》的直接原因。該法賦予中國政府對“破壞民族團結進步、制造民族分裂行為”之境外人士追責的法律依據。
這項法案由民主黨參議員謝安達(Adam Schiff)及共和黨的柯蒂斯(John Curtis)共同提出。謝安達指出,這是一項跨黨派努力,旨在應對持續擴大的國安威脅。柯蒂斯則說,無論是中國共產黨、伊朗政權或其他威權政府,跨境鎮壓是對美國主權與自由的攻擊。
“獵狐行動”與跨境脅迫:一中國男子在美被判兩年監禁
中國駐美大使館發言人劉暢則表示,跨境鎮壓概念“完全是捏造出來的”,重申“中國政府嚴格遵守國際法,並充分尊重其他國家的執法主權。”
部分反對中共的美國華人社群,以及支持台灣、西藏與維吾爾族等議題的人士,長期指控中國政府派人對他們進行騷擾、監視與恐嚇。今年5月,紐約長樂公會前主席盧建旺(Harry Lu)遭裁定“非法擔任外國政府代理人”罪名成立,因他過去受北京指使,於曼哈頓設立秘密警察站,監視在美國的中國異議人士。
中国《民族团结法》上路,谁该担心?
北京订定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七一"中共党庆这天生效,内容强调防范破坏"中华民族共同体",追究官方、企业、甚至家长的责任。而条文中声称要追究境外人士"破坏民族团结"的法律责任,也引发欧洲议会、联合国、美国参院两党议员及澳洲外交部接连批评。… pic.twitter.com/N7PWMPOqN8— DW 中文- 德国之声 (@dw_chinese) July 1, 2026
此外,台灣行政院也針對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成立“跨境鎮壓跨部會應對平台”研議應對政策;台灣陸委會9日公布“國人赴陸港澳安全動態周報”指出,2024年以來,赴中國失聯、遭盤查的台灣人數已累計達385人。中國國台辦則稱“只要不從事違法犯罪的活動”,台灣人往返中國大陸“完全可以高高興興的來,平平安安的回”。
牆外文摘:“民族團結法”重劃意識形態邊界
(路透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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