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又一起理專弊案挨罰
台新銀爆發理專挪用高齡客戶資金案、更未通報重大偶發,金管會昨(26)日重罰1,400萬元,並祭出停止新承作高資產客戶與高雄資產管理專區業務一個月處分。
台新銀行表示,對金管會核處裁罰虛心接受,並將引以為戒,且全面檢視既有員工管理、內控制度及通報機制之不足,積極落實改善,以維護金融秩序並確保客戶權益。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直言,台新銀明知理專涉冒領、挪用客戶資金,卻以「金額不高、已和解」為由未通報,內控與法遵失靈。
據調查,台新銀前理專自2021年12月至2023年10月間,涉嫌挪用兩名高齡客戶資金約157萬元。
第一起是理專以關懷客戶名義登門拜訪,偷走提款卡,再趁客戶補發新卡時趁機「掉包」卡片並變更網銀密碼,之後持新卡與帳密提領資金。另一起則是客戶交付現金委託購買保單,但理專未實際投保,而是直接挪用款項。
王允中說,兩案都涉及高齡客戶,且理專長期違規代管提款卡、密碼與代辦交易,已嚴重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原則。更嚴重的是,台新銀早在2024年與2025年內部查核時,就已掌握異常,卻未依法通報重大偶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