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放走2名毒駕犯 「佛心法官」判決標準曝
彰化地院近期連續兩起毒駕案,分別是載著10桶瓦斯的毒駕男子,以及另一名撞斷所長雙腿的通緝犯,先後被法官裁定「無保請回」,兩起案件都是由彰化地院的陳姓法官審理,由於他經常考量社會情境如何造成被告犯罪來做出判決,因此在法界中有「佛心法官」的稱號,但兩起毒駕案的嫌犯都無保請回,引發討論,所長的兒子也再度發聲,說儘管他很納悶,但相信專業,也希望法官不要因為個人因素影響判決。
5月30日39歲江姓貨車駕駛,載著10桶瓦斯自撞路邊車輛,差點波及無辜民眾,下車時他神情恍惚、全身顫抖,檢警查出他是毒駕上路,相隔不到一週6月4日,彰化埔鹽所長追緝施姓毒品通緝犯,遭對方毒駕開車輾壓雙腿重傷送醫。
兩起案件檢方都向法院聲押,審理的法官都是同一人,就是這位陳姓法官,分別以「不足以證明江姓嫌犯吸毒達不能安全駕駛」,以及「證據不足以證明施姓嫌犯有故意衝撞犯意」為由,裁定兩人無保請回。
非當事民眾說:「警察辛辛苦苦把這些毒駕或是吸毒的抓到,但為什麼可以這麼輕易的就把他們放走,我覺得這個法官,太仁慈了吧,這個不能這麼姑息吧,該收押就要收押。」陳姓法官是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也是彰化地院資深法官,在法界被稱為「佛心法官」,原因就是他經常考量,社會情境如何造成被告的犯罪。
這樣的衡量標準,傷者家屬陳國銘所長的兒子再度發聲,陳國銘所長兒子說:「撞到一個警察竟然是無保請回,甚至連交保都沒有,這塊是比較納悶的事情,我希望我相信他們以專業角度去判斷,而不是有一些個人因素。」
兩起毒駕案兩名嫌犯一開始都被裁定無保請回,雖然開瓦斯車的嫌犯在檢方抗告成功後,法院更改裁定羈押,但陳姓法官的裁定,還是讓受傷所長的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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