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老婆吵架刺死孝子 法院判全額償還被害人補償金
男子王秉華與妻子吵架後洩憤,在新北市持料理刀隨機刺死在路旁等姊姊的林姓機車騎士,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定讞,另民事部分,法院判王應賠償林的父母1600萬元確定;台北地檢署於案發後核發179萬餘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並提告請求王全額償還,台北地方法院今判王應償還179萬餘元,可上訴。
王2020年3月13日晚間和妻子在新店IKEA購物後,邀妻子到附近吃晚餐,妻子不願,夫妻在車內發生口角,王忽然拿起料理刀走下車,一刀刺進路旁機車上等姊姊下班的林姓男子後背奪命,他行凶後開車離開,經妻子勸說停靠路邊,由妻子報警,等待員警到場。
刑事一審判處王死刑,二審認為王符合自首減刑,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民事部分,林的父母求償1794萬餘元,台北地院判王應賠償1600萬元,王未上訴而確定。
北檢2020年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核發林的父親119萬餘元、母親60萬元,並提告要求王償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共179萬餘元;王對檢方請求及金額沒有意見。
台北地院根據確定判決書、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決定書等卷證資料,認為北檢主張為真實,今判王應給付北檢17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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