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馬國女大生 梁育誌更二審改判逃死刑
2020年,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凶手梁育誌性侵殺害並棄屍山區,一、二審、更一審都判死刑,昨天(29日)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宣判,逆轉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認為梁嫌不屬於預謀殺人,且經鑑定後認為其有教化可能,判決結果讓馬國家屬悲慟萬分,質疑司法保護社會的界線,到底在哪裡。
母親泣不成聲,在旁人的攙扶下,走進高雄市立殯儀館,見女兒最後一面,這令人心碎的一幕,是因為2020年10月,在臺南發生1起馬來西亞籍,長榮大學鍾姓女大生,在回宿舍途中遭凶嫌梁育誌擄走,性侵殺害後棄屍山區命案,凶嫌梁育誌,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處死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29日更二審宣判,強制性交殺人罪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強盜罪8年有期徒刑。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 李淑惠(2026.01.29):「被告並不是事前,預謀性的有計畫性殺人,因此對被告的非難評價,不得高於計畫性殺人,也不得高於殺數人的情形。」
更二審判決翻盤,讓凶手逃死,高雄高分院表示,合議庭認為凶手原計畫是劫財劫色,是過程中死者反抗,因為害怕被人發現,才收緊繩圈痛下殺手,難將犯案工具認定事前已預謀殺人,加上經心理師評估,認為梁嫌有教化可能,未達情節最重大之罪。
律師 張睿紘(非本案律師):「情節最重大的一個犯罪,那必須要符合這種情況下才可以去判死,他的犯罪的動機跟目的,是不是說他真的有預謀,那是不是他是一個無差別式的一個殺人,那再來他的手段,基本上的話他是不是,就是有施以一些凌虐的一個方式,那還有結果是不是有造成多人的死亡。」
面對判決結果,鍾姓女大生母親29日發出聲明表示,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當一個人攜帶具致命性風險工具,並反覆鎖定特定對象,甚至在對方反抗時痛下殺手,且經專業評估顯示再犯風險偏高,表達沉痛控訴,難道這樣還不算情節最重大嗎,法律對於保護社會的界線在哪。
律師 彭瑞明(非本案律師):「到底他是一開始就是打定主意就是要殺人,跟他原本可能只是想做另外一個犯罪行為,那在這中間變更了他的一個犯罪的一個意圖,這個部分就是,是有一個很關鍵性的一個影響。」
法律界分析,自大法官做出,113年憲判字第 8 號解釋,加上考量兩公約,死刑判決門檻已大幅拉高,然而在秉持人權精神前提下,也應考慮被害者家屬,以及社會價值觀等,思考臺灣司法的因應配套。
律師 彭瑞明(非本案律師):「是不是有終身監禁這個制度,可以去做配套,就是國外有這樣,就是關就是,也沒有給你假釋的一個空間,去區分這個無期徒刑的一個制度的分歧。」
律師 張睿紘(非本案律師):「怎麼去保障他們的一個安全,怎麼樣去實現社會正義,然後跟這個司法獨立互相的去做平衡,我覺得這個還要再審慎的去做思考。」
這起案件涉及馬來西亞籍學生,曾引發國際關注,律師認為臺灣司法的國際形象,可能影響國際學生、旅客,對來臺的擔憂,呼籲建立完善社會安全網,將危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