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行資金惹禍 父親搬離成導火線!法院揭房產過戶內幕
一場因彩券行資金周轉而起的家族房產糾紛,日前由法院作出判決。法院審理一起兄妹間不動產返還訴訟,認定妹妹小柔當年將房產過戶給哥哥阿將(均化名),實為協助其向銀行貸款經營彩券行,屬「借用不動產供貸款」的無名契約;如今借用目的已消滅,判決阿將應將房屋所有權移轉返還給小柔。
判決指出,父親阿弘(化名)長期與阿將共同經營彩券行。小柔為就近照顧父親,於2011年購入一處房地,並提供父親與阿將居住。2017年彩券行因批購刮刮樂需龐大資金,阿將經父親轉達,希望將房屋暫時移轉登記到自己名下,以利向銀行貸得較高額度資金,雙方遂以「贈與」名義完成過戶。
小柔主張,該過戶僅屬形式登記,並無真正贈與房產的意思,且當時也有共識,父親可繼續居住,由阿將負責照料。不料父親於2018年住院返家後,發現權狀與現金遺失,隨後與阿將及其配偶爭執不斷,最終於2021年間搬離房屋,轉而與她同住,家族關係徹底決裂。
對此,阿將則辯稱,房屋原為父親出資購買,本意就是要贈與給他,因為他的信用瑕疵才暫借名登記在妹妹名下,否認有所謂「借用供貸款」或附負擔贈與的約定,並指父親搬離是自願,非遭驅逐。
法院審酌父親證述、金流及經營事實後認為,該處房地購買資金主要來自父親與小柔,並非單純贈與阿將;且過戶目的明確是為了讓阿將以房屋向銀行抵押借款,支應彩券行營運,雙方並未約定永久移轉所有權。
法院指出,雖表面上以「贈與」登記,但實際隱藏的是借用不動產供貸款的法律關係,應適用民法第87條第2項規定。隨著阿將經銷彩券資格於2023年底屆滿,彩券行也已停業,借用房屋以取得貸款的目的已完成,依類推適用民法使用借貸規定,出借人有權請求返還。
因此,法院駁回小柔主張「通謀虛偽贈與、登記無效」的先位請求,但支持其備位主張,判決阿將應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返還小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