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判決書找不到「沈慶京滿意微笑」 北院急澄清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於3月26日進行一審宣判,當天公布的新聞稿曾提及「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但北院4月10日公開的「判決書」,卻未見相同文字,外界質疑兩者內容為何有出入。北院今(11)日晚間緊急澄清,指新聞稿與判決書性質不同,表達方式本就有別,新聞稿描述是依判決書內容加以整理,以較為簡明、易懂的方式呈現,並非虛捏事實,亦未逾越判決範圍或改變原意。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被依貪污等罪重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院10日公布京華城等4大案全案判決書,將近400頁、超過29萬個字元數。但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11日在臉書指出,在法院新聞稿中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默示對價合意的「面露微笑離去」字眼,在判決書中竟然找不到了,如果真的消失的話,茲事體大,直言這恐怕有違反刑事訴訟法之嫌。
柯文哲案的法院新聞稿內容為何與判決書不同?
對此,北院今日晚間表示,判決書為法院依法製作之正式裁判文書,詳盡記載事實認定、證據取捨及法律適用,屬於完整、嚴謹的法律論述;新聞稿則為使社會大眾迅速理解案件重點,依判決內容加以摘要、整理與文字轉化的說明性文件。本件判決書本文達374頁,而新聞稿僅以35頁作摘要說明,兩者在篇幅、敘述密度及文字用語上,自難逐字一致,亦無須完全對應。
柯文哲案的法院新聞稿有捏造事實嗎?
北院指出,本件判決書第121、122頁已記載109年2月20日上午,朱亞虎陪同沈慶京前往台北市政府與柯文哲會面之具體過程觀察,並於判決書第131、132頁援引朱亞虎在本院審理時的證述,包括朱亞虎會面後同日傳訊給程安慈稱「早上帶老闆見到柯市長談了一個小時,情況十分令老闆滿意」的訊息,以及朱亞虎關於該訊息證稱:「沈慶京先生出來後滿面笑容。我跟在沈慶京旁邊那麼久,我會察言觀色,他笑得很可愛、很和藹可親」。新聞稿所使用之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是將判決書所載朱亞虎觀察內容,加以整理,以較為簡明、易懂的方式呈現,並非虛捏事實,亦未逾越判決範圍或改變原意。
北院表示,法院裁判之內容與效力,均以正式判決書為唯一依據。新聞稿僅屬說明性質,並不會對判決書作任何變動,或影響判決之法律效果。北院亦已於新聞稿中明確載明:「本新聞稿內容如與判決原本不一致者,以判決原本內容為準」,以避免誤解。
更多風傳媒獨家新聞:(推薦閱讀)柯文哲被認涉貪 陳佩琪不忍了:將申調扁帽工廠、小英商號和賴桑小舖資料
‧ 柯文哲案判決書和新聞稿有出入?法學教授找不到「沈慶京微笑離去」:事情大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