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仍要約會! 妻目睹「夫摸臀小三」心碎反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哲(化名)與小花(化名)發生婚外情,第一次約會就算遇上颱風也要去,之後兩人多次相約出遊,還被她親眼目睹在速食店內摸臀,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60萬元。法官審理之後,判小花應賠償人妻8萬元較為適當。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花在2024年9月間與丈夫阿哲認識,卻在明知阿哲已婚的情況下,仍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多次單獨約會;同年11月間她目睹阿哲在速食店內撫摸小花的臀部,小花沒有抗拒,她上前質問,兩人坦承發生婚外情,憤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60萬元。
小花則辯稱,她和阿哲僅認識1個月,雖然曾單獨出遊、吃飯,但沒有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也沒有一起過夜、發生性行為,她有向人妻坦白雙方的往來情形並道歉,但阿哲有多次出軌紀錄,他們夫妻倆的婚姻關係早已出現破綻,她並未嚴重侵害人妻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
不過,阿哲作證坦承和小花有婚外情,兩人雖然沒有確認關係,但行為上就是在交往,1周大概約會2次,約會時會牽手、擁抱、親吻,沒有發生性關係,兩人第一次約會是在颱風天,他也的確有在速食店內做出上述親密肢體行為。
法官表示,從現有證據看來,小花和阿哲之間的行為已經超過一般男女交往應有的社交分際,屬於不當交往,確實不法侵害到人妻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判小花應賠償人妻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