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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比登滷味為冤案槓上司法 控法院"一案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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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洪巧璇、郭文海 台北報導 北市一間曾獲得必比登推薦的梁記滷味,多年前曾被房仲、黑衣人、投資客,逼迫賤賣攤位使用權,老闆提告3人,起初到法院網頁查詢判決結果,老闆勝訴,3人需負連帶賠償責任,沒想到正式收到紙本判決,卻只剩毫無償還能力的黑衣人獨自承擔賠償,法官及書記官卻以"誤傳草稿",來變更判決理由。 滷味香氣撲鼻,台北臨江街夜市的梁記滷味,曾獲得米其林必比登推薦,熱鬧生意的背後,卻藏著冤案。民視記者洪巧璇:「梁老闆多年前以340萬元,買下這塊攤位的經營權,最後卻以50萬元賤賣,老闆懷疑疑似是因為擋到商家的店面,才被脅迫讓位。」攤位前被擺上金童玉女、招魂幡,甚至還有骨灰罈,傳出有黑衣人恐嚇,被帶往自治會,在房仲、投資客與黑衣人的聯手夾擊下,2011年被迫簽字,讓出攤位。梁記滷味老闆梁廣雲:「簡單嘛就是要恐嚇,我340萬買的他就是硬要50萬,我是很單純的老百姓啊。」 必比登滷味為冤案槓上司法 控法院「一案兩判」(圖/民視新聞) 精華攤位沒了,老闆訴諸法律,但最讓他心寒的是,司法判決纏訟10幾年,依舊沒有還他公道。梁記滷味老闆梁廣雲:「上網看到(判決書)判我贏,那隔一兩天什麼我收到那個判決書啊,那個紙本說變成我輸了。」梁老闆向法院提告林姓房仲、房仲公司以及徐姓黑衣人,民事求償183萬元,起初上網查到的判決書是梁老闆勝訴,被告3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收到正式判決書時,內文卻只有徐姓黑衣人,一人要賠償而已,其他2人的名字憑空消失,公告和送達的判決,明顯不一致。 必比登滷味為冤案槓上司法 控法院「一案兩判」(圖/民視新聞) 梁記滷味老闆梁廣雲:「當然是不合理,那怎麼可能,那個黑衣人哪有可能會賠我錢,法院當然有疏失啊,可是他們就是說誤傳啊。」法院先後出現兩種不同結果的判決,法官及書記官則辯解是"誤傳草稿",但一句誤傳,就輕易變更判決理由,小老百姓被司法玩弄,誰來保障他們權益?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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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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