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假球案!SBL關鍵比賽操控曝光 洋將斑霸刑滿後驅逐出境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SBL第20屆賽季爆發史上最大規模假球案,士林地方法院今上午宣判,共10名涉案球員、另5人依結夥以詐術妨害運動競技賽事公平、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判刑,各案併罰、部分宣告緩刑;外籍球員斑霸則於刑滿後將遭驅逐出境。法院痛批,被告貪圖賭金,集體操控比賽,已嚴重敗壞國內職籃發展與社會觀感。
法院認定,裕隆球員吳季穎為主要操盤者,於2023年2月至4月間共操控6場賽事,包括2月24日、4月8日、16日、22日、28日及30日,多名球員依其指示配合控制比分;另自2022年底起,多名球員另涉多起地下簽賭,次數從1次到12次不等。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如4月30日裕隆對台銀之戰。當時賭盤開出「裕隆讓3.5分」,比賽倒數2.2秒時裕隆以74比71領先,依戰術應由斑霸完成最後灌籃。但吳季穎、柯旻豪為讓比數超過盤口,竟違背教練指令,臨場改變戰術,由吳季穎出手三分命中,最終以77比71收場,吳季穎並從賭局中獲利38萬1950元。
檢警比對影像後認定,球員在六場比賽中多次出現十類不正常動作,包括未依戰術出手、刻意傳球失誤、罰球故意不進、不傳球、放任遭抄截、離譜投籃、異常增加傳球、不合理時機出手、刻意運球出界、放棄追防等,均顯示為刻意操控比分。
法院痛斥,身為裕隆資深控球的柯旻豪,不但未珍惜運動生涯,反利用學長身分與場上戰術位置「居核心地位」,吸收隊友共同參與操控賽果;吳季穎則與柯共同主導下注、分配簽賭安排,是多場比賽的主要操作核心。
法院依各被告犯行、認罪態度及悔意分別量刑,吳季穎因主動供述14名共犯犯罪事證,獲減刑並宣告緩刑5年,另須於一年內向公庫支付20萬元;李其恩僅涉1場且始終坦承,被判1年8月、緩刑4年。
其他獲緩刑者包括吳季穎女友黃品瑄、邱廷昱各判1年、游舜翔判9月(3人均緩刑2年)、張曉悌判8月。未獲緩刑的球員刑期則為斑霸5年2月、顏聞佐5年、吳祐任4年10月、黃鉉閔4年9月、周暐宸4年9月、陳品銓4年4月、邱忠博3年4月。
此外,法院並考量球員斑霸為塞內加爾籍人,在我國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待執行完畢後,已不宜繼續居留國內,有驅逐出境必要,爰依刑法第95條規定,諭知刑滿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