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沈淪 前「忍者少年」團長陳國華淪為慣竊
出身懷舊電視綜藝節目「五燈獎」的偶像團體「忍者少年」團長陳國華,10年前染毒,近年四處竊取食物,常出入警察局;檢方指控,陳2015年8月到12月,犯下9件超商竊案,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依竊盜罪判陳國華應執行拘役119日,可易科罰金11萬9000元。可上訴。
今年已44歲的陳國華,20多年前組熱舞團體「忍者少年」,自任團長,與2名團員參加「五燈獎」才藝競賽走紅,其時,有藝能界人士認為「忍者少年」可能是知名度更高的「小虎隊」的接班人;「忍者少年」發行過國語流行專輯,直到「五燈獎」收棚,陳後來淡出演藝圈,近年則生活拮据,屢因竊盜登上媒體社會版。
檢方指控,陳國華去年8月到屈臣氏偷竊藥品,9月到超商偷涼麵、飲料與麵包,10月到專櫃偷香水,還在西門町的模型店偷哥吉拉公仔,11月到超商偷啤酒、飲料,12月在超商偷土豆麵筋罐頭、狗食、飲料,被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
陳國華稱,他因生活困難而行竊,法官考量他任意竊取他人財物,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及守法的觀念,素行不佳,不過,由於他犯後和被害人和解、賠錢,對他的9件竊盜案各判處拘役10日到50日不等,應合併執行拘役119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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