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大城鄉長蔡鴻喜涉貪瀆 遭收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城鄉代表會主席,涉及向公所施作工程公司索賄案時,經專案小組深入調查,查出案外案,查獲民進黨籍鄉長蔡鴻喜也涉嫌向廠商索賄,經檢方循線發動四次搜索,將蔡鴻喜等十一名涉案者和關係人拘提到案,經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經調查發現蔡鴻喜鄉長,涉嫌利用公所核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權責,自2019年1月至今年5月,透過共犯李男、黃男向轄區內施作輸送太陽能發電電力至變電所電纜管路工程廠商黃姓負責人索賄3次,分別索賄賄180萬、120萬、50萬。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鄉長蔡鴻喜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等罪嫌,且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因此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在入夜後裁定羈押禁見獲准。(翻攝:李河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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