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大麻最少判5年違憲 法務部:即起研議修法
大法官會議今天作成釋字790號解釋,認為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種植大麻不論犯罪行為人犯情輕重,一律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違憲;法務部晚間表示,對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予以尊重,並將研議修法以符合大法官解釋的意旨。
大法官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一律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雖仍能引刑法第59條減刑,罪責仍不相當,釋憲後,主管機關1年內應修正,逾期未修正,法院得依790號解釋意旨減輕其法定刑至二分之一等。
法務部官員晚間表示,對於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予以尊重,即刻起會研議修法,以符合大法官解釋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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