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竹東少女虐殺命案 惡嫌竟獲免死定讞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4月01日08:53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1日08:39

記者陳穎亭/台北報導

綽號「冥王」的男子林春雄,2015年5月間與其他4名共犯,將就讀國二的少女帶到竹東鎮竹林大橋下方草叢處毆打凌虐後,又姦殺焚屍滅證,更一審從死刑獲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更二審時林春雄改判死刑,更三審時又再改判回無期徒刑,引發各界譁然,當時主嫌林春雄逃過一死時,面對記者竟還「雙手合十」,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日駁回上訴,最後以無期徒刑定讞。

▲姦殺少女主嫌林春雄,今最高院定讞逃一死,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冥王」林春雄因不滿就讀國二少女,曾辱罵女友,因此於2015年5月間,與同夥陳哲儒、何文軒、古志強毆打少女後,將少女載到竹東鎮竹林大橋下方草叢處,嗆聲說「兩條路!打死或強姦!」,接著就強壓少女輪姦後,又是一陣毒打,等少女奄奄一息後,一群人卻自顧自離開,到別處飲酒作樂,不料一段時間後,其中其中2嫌回到現場察看,卻發現少女已經斷氣,隨即通知林男等人,最後竟潑灑汽油焚屍滅證。

▲林春雄到了更二審雖然被判死刑,還是否認殺人故意和性侵少女,面對記者還雙手合十。(圖/記者楊佩琪攝)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林春雄等人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除林男及共犯陳哲儒維持無期,其他人改判20年至28年不等有期徒刑。不過到了更一審,法官認為林男等人惡性重大,尤其林男根本毫無悔意,改判死刑,其餘人維持無期徒刑或判20年刑期。更二審再加重,林春雄維持死刑,共犯則通通改判無期徒刑;案件到了去年底的更三審時,法官卻認為林春雄被控性侵少女的依據,僅有共犯的自白,且其否認殺人故意和性侵,並與少女的家屬達成和解,因此認為林春雄有悔過之意,因改判其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1)日最高法院卻駁回上訴定讞,林春雄確定躲過死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吃春捲疑食物中毒通報41人 高雄衛生局採檢釐清

中央通訊社
02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3

獨家/生前盡孝、死後圓夢!養子領光亡母240萬挨告盜領 法官暖心判決判免還

鏡報
04

破壞電子監控潛逃已4人 模仿效應似發酵

聯合新聞網
05

國民黨執政「這縣市」保不住了!他斷言派誰都輸民進黨 理由超驚人

民視新聞網
06

別只帶頸枕!搭機久坐不再腰痠崩潰 他曝「隱藏神招」:第一次秒睡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15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