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遭球棒敲頭 割喉案楊爸曾示警「蝴蝶效應」:快修《少事法》
針對新北市永和區發生國二少女遭集體霸凌、以球棒重擊頭部惡劣事件,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今日表達強烈憤怒與不捨,並嚴厲譴責施暴者。石一佑強調,法律不應成為未成年犯罪者的保護傘,除了要求警方與教育局嚴辦,更再度與土城國中生割喉案受害者家屬楊爸共同發聲,公開呼籲中央應儘速研議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落實「家長連帶管教責任」,別再讓下一個家庭陷入無底深淵。
石一佑表示,從影片可見,受害少女在眾目睽睽之下遭球棒連續重擊頭部。「這不僅是孩子間的推擠,這是持械攻擊、預謀暴力,甚至是殺人未遂!」她指出,頭部是人體最脆弱部位,現行輕微的校規處分或保護管束,根本無法導正如此殘忍的動機與手段。
楊爸回應,法官無動於衷,蝴蝶效應正在發生 對於此案,土城國中生割喉案家屬楊爸也悲憤表示:「看到永和霸凌事件,讓我覺得這個社會變了,令我無比痛心!」楊爸直指,他在法院的陳情狀中已清楚表明,割喉案作為《少事法》修法後的第一起重大案件,若處理不當將產生巨大的「蝴蝶效應」,「但聖母法官們都無動於衷!現在出現永和霸凌,將來還會出現更多事件,到底誰來防範?還是要讓更多受害者來承受?」
楊爸更痛批,法院現狀無疑是在告訴曝險少年:「殺個人最多只要 4 年就能假釋,打傷打慘更不用去矯正!」他強調,自己已被打入無底深淵,之所以持續要求修法與改善校安,全是為了對兒子承勳的承諾,不希望再有家長承受同樣的痛。並呼籲修正《少事法》,別讓法律淪為擋箭牌 石一佑議員嚴正提出兩大修法方向:
1. 加重暴力累犯責罰: 針對涉及持械、集體凌虐或組織性霸凌案件,應研議下修適用年齡或加重司法介入強度。
2. 司法介入常態化: 重大校園暴力事件應建立直接的警政與司法介入機制,確保受害者得到實質正義。
石一佑也呼籲落實家長連帶責任,生而不教即是失職 石一佑認為「家庭教育失能」是悲劇主因,施暴者監護人不能推託管不動:
• 強制親職教育: 施暴者監護人應強制接受心理輔導與親職課程,並負起更重的民事賠償連帶責任。
• 社會安全網前置: 針對高風險家庭強化家訪,將管教壓力適度回饋給家庭,而非全由學校承擔。
立即啟動關懷與法治教育,守護孩子安全 石一佑已要求新北市警局與教育局立即啟動校園關懷與霸凌調查,並同步啟動 SEL(社會情緒學習),加強青少年的法治觀念。針對社群媒體的渲染,石議員敦促相關單位與平台建立快速下架機制,防止影片擴散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石一佑最後強調:「如果我們今天對這樣的暴行選擇寬容,就是對下一個受害者的殘忍。修法與管教必須齊頭並進,還給孩子一個安全、乾淨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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