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詐騙案2個月暴增6735件 超商寄貨成主要手法
民眾使用網購比例升高,連帶讓相關詐騙案例也跟著暴增。刑事局今(17日)公布,今年1月至2月間,網購詐騙報案數共6735件,其中有3577件為冒用平台犯案,詐騙者假裝成買家、並偽造超商寄貨網頁,誘騙賣家提供網銀資料後,再盜領金額或盜刷信用卡。
在社群平台搜尋個人賣場 與物流平台建立連結獲取信任
刑事局指出,近期有詐騙集團鎖定急於快速成交的個人賣家,先在facebook、Instagram、Dcard等社群平台搜尋個人賣場,以「假買家」身分接觸後,再以「保障交易安全」為由,要求賣家透過7-11賣貨便、全家好賣+或其他物流平台建立交易連結,營造交易程序正當的外觀。
而賣家提供連結後,詐騙者再以「訂單異常」或「系統無法下單」等理由,轉而提供仿冒的「客服連結」,內容以「尚未完成實名驗證」或「未簽署金流協議」為由,要求賣家進一步操作。過程中,詐騙者可能要求提供網路銀行轉帳QR code或信用卡一次性驗證碼(OTP),致使賣家帳戶資金遭提領或信用卡遭盜刷。
且在過程中,假買家還會故作著急或不滿,稱因賣家未完成物流實名認證,導致自己帳戶被凍結,請賣家盡速依假客服指示完成驗證,賣家在「客服介入」的急迫情境下完成步驟後,才驚覺遭騙。
妥善利用正規平台 可疑網址切勿點選
根據統計,在6735件報案中,有3577件涉及平台遭冒用,其中以7-11賣貨便2656件為最多,其次為全家好賣+379件、嘉里大榮貨運51件、順風速運47件,另包括Threads客服43件、Facebook客服39件及其他類型362件。顯示物流與交易服務流程已成為詐騙利用的主要環節之一。
刑事局呼籲,相關遭冒用平台應本於企業責任,利用各宣導通路及實體店面的寄貨服務區或收銀台,張貼真實詐騙案例,加強宣導。同時也提醒民眾使用正規交易平台進行網路交易,如對方傳送任何包括「客服人員、賣貨便連結、QR Code」等資料,均不得點選,慎防詐騙陷阱。
7-11賣貨便占2656件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