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民眾黨找回良心!綠揭一票人物「有案底」
[NOWNEWS今日新聞]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於昨(26)日遭宣判一審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對此,民進黨新聞部副主任黃子一統整了全台各地有被判刑的民眾黨人,更加入有酒駕的和已起訴的,共18名,其中包括柯文哲、新竹市長高虹安、原要被提名不分區立委的中配徐春鶯等,黃子一更奉勸大家「政治不難,找回良心而已」。
黃子一今發文列出的18名分布在全台各縣市的民眾黨人包括:
- 柯文哲,民眾黨創黨黨主席。
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遭檢起訴:15年,判刑:13年
公益侵占罪 (政治獻金案),遭檢起訴:5年,判刑:2年
公益侵占罪 (木可公司),遭檢起訴:6年,判刑:3年6月
背信罪 (眾望基金會),遭檢起訴:2年6月,判刑:2年6月
合併刑期:17年,褫奪公權6年
- 高虹安,民眾黨籍新竹市長。
起訴:《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財物罪、偽造文書等罪。
一審:高虹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二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
- 陳福海,民眾黨籍金門縣長。
議員任內於議長選舉收受賄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褫奪公權1年。
- 馬治薇,民眾黨桃園市黨部前發言人
涉收受共產黨資助,違反反滲透法判處2年8月徒刑。
- 徐春鶯,曾列入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
涉《反滲透法》,起訴。
- 陳亞麟,民眾黨前社會力主任。
《貪污治罪條例》,判處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 陳信瑜,柯文哲時期台北市勞動局長。
《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洩密等罪,起訴。
- 楊喬安,民眾黨籍苗栗市民代表。
違反《政府採購法》,有期徒刑3個月。
- 林致兵,民眾黨提名參選新北市議員(後退選退黨)。
酒駕、欠薪跑路等事件。
- 陳品杰,民眾黨提名參選桃園市議員(後退選退黨)。
酒駕。
- 宋雲飛,民眾黨前組織部主任。
詐欺,判拘役20日
- 李凱信,民眾黨雲林縣黨部西螺區副主任。
聚眾賭博,處有期徒刑4個月。
- 陳乙辰,民眾黨雲林縣議員。
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個月。
- 王冠鈞,嘉義柯友會會長。
妨害自由罪,判刑6個月。
- 李順晟,民眾黨雲林縣北港區主任。
傷害罪,判刑5個月。
- 傅國淵,花蓮縣議員。
傷害罪,判拘役55日。
- 洪梓傑,民眾黨台南黨部執行長。
傷害罪,判刑20天。
- 尤信元,民眾黨台南市青年部總召。
開設應召站,遭台中市地方法院依妨害風化案判刑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