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有罪! 京華城四大案宣判 柯文哲合併17年.褫奪公權6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等四大案,一審遭判17年!針對收賄翰圖利京華城的部分,柯文哲被判13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以及政治募款的部分,分別被判2年跟3年半,至於挪用眾望基金會8百多萬,則判刑2年半,合併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北檢發四點聲明,將提上訴。
得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拖著沉重步伐,看似心情複雜,但依舊露出微笑走下樓,步出台北地院。離開前,還跟小草揮手致意,甚至緊握拳頭,替自己加油。柯文哲在庭上,得知有罪判決當下,臉部表情,瞬間垮了下來。列出柯文哲一審四大罪判決刑度,涉嫌收受210萬"人頭政治獻金"的前金,被認定收賄。倒是關鍵"小沈1500",指他收受1500萬的部分,因為證據不足,法官未認定行賄。加上違法指示"核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圖利罪,兩罪判刑13年。至於,兩項公益侵占罪,分別被判2年跟3年半,而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的背信罪,則被判2年半,合併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柯文哲為求財團雄厚實力的支持,收受210萬元的賄賂並違背法令,使京華城公司,在未有法令依據下,取得20%的容積獎勵,明知政治獻金之本旨及公益性,仍將他人與民眾黨捐款600萬元挪用於己,或以商業交易行為之外衣,掏空柯文哲政治獻金,與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千餘萬元。」宣判結束後,合議庭隨即開庭,聽取被告意見,似乎飽受電子監控之苦,柯文哲向法官表示,我一定不會逃,希望不要限制住居,也不要戴電子腳環,還認為7000萬交保金太多,是跟媽媽和妹妹借的,詢問法官,可以減保嗎,但法官維持原交保金,以及電子監控等措施。
台北市議員(民)簡舒培:「怎麼批評大連艦隊,結果曾幾何時,過了十幾年過去之後,柯文哲居然不只落為階下囚被指控,現在是法官直接幫他求處重刑。」台灣北社社長羅浚晅:「我最在意是這個褫奪公權六年,第一個柯文哲現在不可能會去當小官,他不會去選舉,可是它告訴大家什麼,就是這種人不能碰公共事務啦,拿開你的髒手吧。」柯文哲一審判決17年,對此,北檢發出聲明,尊重法院判決,強調檢察官絕無預設立場,後續也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