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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閃兵遭坑「勾結警察查個資」 王大陸與女友一審各被判6月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首次上稿:04/22 11:31
更新時間:04/22 12:19(更新內文)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知名藝人王大陸涉嫌花360萬閃兵鬧出外洩個資的案外案,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宣判,王大陸與女友闕沐軒被各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可上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王大陸以360萬元委託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處理逃兵事宜,且其長期在境外,無法親自在台就診,遂將身分證及健保卡交予陳男,並指派被告李O宸於2024年10月間,持王大陸的健保卡至醫院就診,惟因王男時間不易配合,加上陳志明已於2025年1月間入監,致未能完成後續逃兵犯行。

檢方指出,王大陸明知其身分證及健保卡未遺失,仍於2025年2月間,偽以遺失為由向戶政事務所、健保署申請補發取得身分證及健保卡。

綜合媒體報導,王大陸過去疑因支付約360萬元,委託他人協助以不實病歷規避兵役,後續因懷疑對方未履行約定,遂透過游翔閔,並由時任台北市刑大代理偵查隊長的劉居榮協助查詢相關人士陳志明之個人資料。

另一方面,闕沐軒則因懷疑遭潘姓男子詐騙約400多萬元,為追討款項,涉嫌提供相關資料,並透過陳子俊及游翔閔等人進一步取得個資;她雖主張並無犯罪故意,但新北地院一審仍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同案其餘3名被告,游翔閔、陳子俊因違反個資相關規定,各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劉居榮否認犯罪,法院認定其涉犯偽造文書罪,判處1年4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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