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再就業計畫 獎勵金鼓勵重返職場
因應產業缺工,同時鼓勵女性可以再就業,勞動部推出修正後的「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幫助離開職場多年的婦女,可以排除困難、重返職場,只要符合退出勞動市場達180天以上就能適用,過程中最高也能獲得6萬元獎勵金,期待透過獎勵制度並行,鼓勵還在猶豫的女性,都能勇敢跨出第一步。
與客人互動,展現超強親和力,擔任超商店員的洪凱榛,過去因為照顧家庭,選擇離開職場12年,這次是二度就業。再就業婦女 洪凱榛:「之前也有待過(其他公司),其實這是二度就業的第二次,以前在職場上是服務業,然後因為生完小孩之後,就以家庭小孩為主。」
道出不少婦女的心聲,工作滿三年,回顧求職歷程,是充滿忐忑,因為想要重返職場,經常會遭遇,工作家庭兩難、職場性別歧視,薪資降低,種種挑戰。臺灣女性生涯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 陳若玲:「重新定位(職場角色) 第二個,她要重新調整她自己的心態,也就是說她不要只是把自己定位,只有是在家裡面的角色,重新學習新的技能,怎樣去跟職場裡面的人溝通,重新適應職場的文化。」
勞動部從2023年開始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截至去年,已經超過9萬名婦女再就業,最新修正獎勵措施,包含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管道,工時獎勵金,就業每滿30天,就能請領1萬元、最高6萬元。勞動部長 洪申翰:「離開職場一段時間的婦女,都可以進到我們這個計畫,裡面的支持系統,包括自行就業或者是你要,透過我們不管是,我們的公服機構來做媒合,只要是要回到這個職場,能夠穩定就業一段時間,就可以領到,我們穩定就業相關的獎勵。」
打破女性職場困境,在缺工時代,女力崛起更能補上空缺,加上政府獎勵支持、互動良好的友善職場,3大面向,度過適應初期、站穩工作腳步。再就業婦女 洪凱榛:「因為我喜歡人群 我不怕人群,所以我選擇了服務,我喜歡服務的心態沒有變,我的態度很重要,然後就是說,其實我那時候一度也是想說,好像不太適合 我想離開,可是我遇到了一個好老闆,還有好同事,他們會幫我很多。」
透過獎勵制度並行,鼓勵更多女性,只要有心,勇敢踏出第一步,重返職場就不是難事。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