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明將通過「青年基本法」草案 史哲:支持青年返鄉入法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明日將通過「青年基本法」草案,政院政務委員史哲今日表示,青年定義是以18歲至35歲為主,4年須訂定一次「青年政策白皮書」、支持青年返鄉等入法,並由行政院長召集部會首長組成「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將是行政體系關於青年事務的最高決策單位。
史哲指出,今年「壯世代」法案通過,外界都很關注「青年基本法」進度,經預告與民間座談、開會之後,將提出院版「青年基本法」並排入行政院會議程,行政院會通過「青年基本法」後,將送至立法院審議。
史哲說明,「青年基本法」共28條,它是基本法、不是作用法,該法是為揭櫫青年世代在公領域更多重要的價值。目前各縣市都相當重視青年議題,把青年事務列為一級單位有10個縣市,二級有8個縣市,各縣市都有青年事務委員會,可見青年是政府施政的主流議題。
史哲談及,「青年基本法」主要是基本價值的宣示,青年定義是以18歲至35歲為主。若其他政策對青年年齡另有規範的話,沒有必要強制性去貫穿所有政策。
史哲舉例,該法明定政府制定政策,須建立青年參與機制,雖然沒有寫太細或過於強制性,但政府制定政策需考慮青年意見。且「支持青年返鄉」,政府必須提供協助,這也都入法。另外,特別把避免物質濫用、增加心理諮詢入法,這個有進步性意義。
史哲提及,在數位議題部分,要強調的是防治數位暴力、數位詐騙,這是新世代要面對的數位課題,已不是送平板到偏鄉。同時,政府應支持非營利的青年團體,4年須訂定一次「青年政策白皮書」,由行政院長召集部會首長組成「青年事務發展會報」,這將是行政體系關於青年事務的最高決策單位。
他強調,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不必然會轉為「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因為青年諮詢委員會組成是青年,「青年事務發展會報」的組成是部會首長、學者專家和青年,這是行政決策單位,跟青年諮詢委員會完全不同,會報是由行政院長親自主持的,可以落實青年政策白皮書。
關於「青年基本法」是否納入18歲公民權?史哲回應,這個支持者眾,不會有人反對,但因為「青年基本法」不是作用法,所以不會納入這個項目。
留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