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榮璋:監委兼任人權會委員具結構性問題
立法院今天(11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第7屆監察院人事案,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王榮璋表示,各個人權公約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均指出現行由監委兼任人權會委員的制度存在結構性問題,也違反巴黎原則,他過去擔任監委期間,將心力投入人權會職責,這非怠忽職責,而是依據國際標準所作出的必要選擇。
賴清德總統日前公布第7屆監委提名名單,其中第6屆監委王榮璋獲提名為下屆監察院副院長。但據媒體統計,王榮璋任內調查案量相較其他委員偏少。
立法院今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第7屆監察院人事案,王榮璋口頭報告時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自2020年成立至今,在各個人權公約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專家多次指出現行由監委兼任人權會委員的制度存在結構性問題,違反巴黎原則要求的獨立性與專職性。
王榮璋說,因此他過去擔任監委時,將主要心力投入於人權會職責,這不是怠忽職責,而是依據國際標準作出的必要選擇。王榮璋:『(原音)監察權偏向事後追究政府與公職人員的違法失職,而人權委員會則著重事前預防,兩者本質不同,卻由同一人兼任,必然造成角色衝突,也壓縮人權工作所需的專職投入。在這樣的制度下,本人於第6屆監委任內,必須在兩種職權間做出取捨,為了避免角色衝突並維持人權工作的專業性,本人選擇將主要的心力投入於人權委員職責,這不是怠忽,而是依據國際標準所作出的必要選擇,也符合人權團體與專家長期倡議的方向。』
王榮璋也主動談到去年遭控疑涉私用公務車一事,他表示自己未就近使用監察院內部的理髮部,是因為其設備與他的障礙限制無法融合使用,因此當天下班途中順道去鄰近店家理髮,且該公務車使用的油料、保險維修費等都由他負擔,沒有損害公務資源;另外,從2018年至2025年立法院通過的監院法定預算公務車輛明細表中,該車輛為首長專用車,而非統一調派車輛。
王榮璋說明,在今年4月修正《監察院公務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要點》之前,監委用車是按照《監察院監察委員使用車輛規定》,顯示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督標準確實存有落差。他願意接受指教並支持更透明一致的公務車管理制度。(編輯:宋皖媛)